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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新华保险赔付全残客户50万余元并豁免其子女保费

以爱之名,保险伞为你撑起一片天

  临沂市杨先生正值壮年,不料2013年3月11日从高处坠下摔伤,伤及全身多处。伤后,杨先生在医院接受治疗,诊断为胸7脱位并脊髓损伤导致截瘫,大小便失禁,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作为家中的顶梁柱,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儿女,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杨先生一度陷入绝望之中。

  伤心之余,杨先生想起曾在2011年为自己购买了新华保险产品。临沂新华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服务人员调取资料发现杨先生于2011年10月为自己购买了两份《吉祥如意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分别为10万元、8万元,年交保费共计6700元。此外,杨先生还于当年8月份为自己的女儿杨某(现年16岁),购买了《健康福享重大疾病保险》,附加福享两全保险,年缴保费合计1000元,为儿子杨某某(现年9岁)购买了《吉祥如意两全保险》,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年缴保费4820元。
  由于身体状况很差,杨先生一直未能去专业医疗鉴定机构做伤残级别鉴定。2014年3月10日,新华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杨先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金11176.47元;2014年4月30日,赔付杨先生意外医疗保险金5000元。2015年1月8日,经法医鉴定所鉴定,杨先生符合重大疾病及全残标准。
  在全部理赔资料准备齐全后,2015年1月12日,杨先生提出理赔申请。2015年1月16日、19日,新华保险公司在一周之内先后赔付杨先生重疾保险金80960元、身体全残保险金407731.52元。至此,新华保险公司共计赔付杨先生各类理赔金50余万元。此外,因杨先生身体全残,新华保险公司对其子女的两份保单全部给予保费豁免,免除其今后20年所应缴纳的保费。对杨先生来说,也许购买保险是一次偶然选择,可是保险带给他及其家人的是必然的守护。
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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