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不过险”为何如昙花一现

2020-09-14 17:25:59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作者:

  □宋庆华
  “驾考不过险”又名“预定取消费用损失保险”,是近年来针对驾校场景兴起的一个新型险种,中国人保、平安财险等各大财险公司线上线下渠道以及支付宝、网上驾校等第三方平台均有销售。该险种充分迎合了当下的“驾考热”“驾考难”等客户需求热点,一经推出便在短期内迎来保费规模井喷式增长。但是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及赔付期的到来,该险种也呈现出高赔付、高风险、高亏损的业务质态,令保险公司苦不堪言,有些保险主体不得不忍痛叫停、及时止损。笔者结合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经验,以某财险公司承保的“驾考不过险”为例,以案例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形式,从保险公司内控角度为大家揭示“驾考不过险”存在的理赔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

  王梓/制图

“驾考不过险”

承保情况

  某财险公司承保的“驾考不过险”目前主要有预定费用损失保险、驾驶学员组合保险、驾驶学校责任保险等险种,均承保驾考不过责任,被保险人为学员个人,赔付其因挂科补考产生的费用损失,其中:科目一60元/次,科目二240元/次,科目三270元/次,科目二或科目三单科5次考试未通过,则赔付学员重新报名费限额3500元。
  该险种自2018年开办以来,当年保费收入327万元,发生已决赔款103万元,简单赔付率为31.56%;2019年保费收入基本实现翻番,增长到616万元,同时已决赔款支出1053万元,简单赔付率高达170.91%,该险种全面亏损。

“驾考不过险”理赔风险

及案例分析

  (一)道德风险
  理赔中发现,受当地车管所考试政策及系统管控等因素影响,约有20%-30%的学员通过当地12123交管网无法查询考试成绩;学员挂科后再次预约补考的,原考试成绩信息将会被覆盖,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获取学员第一次考试成绩的真实信息;此外,学员预约及缴费成功后如因没有参加考试导致成绩不合格的,车管部门也无法提供相关的依据证明。上述因素导致驾校教练或学员受利益驱使,违规进行风险逆选择的寻租空间较大。

案例一:先出险、后投保

  如学员孙某于2019年12月5日参加科目一考试成绩不合格,后于12月11日购买“驾考不过险”并起保,12月19日缴纳补考费重新考试,并持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相关证明及补考费用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属于明显的“先出险、后投保”的投机行为,被保险公司明确拒赔。

案例二:人为故意考试不过

  如学员张某某投保的“驾考不过险”,同一保单项下先后发生7次保险责任事故,共赔付5060元。其中因科目二连续5次考试未通过,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赔款3500元。经调查核实,该学员与驾校教练串通,存在较大的主观故意因素导致人为考试不过、骗取理赔款的问题。
  (二)系统风险
  鉴于目前财险市场多家主体均开办了“驾考不过险”,且线上线下投保方式灵活、与驾校业务关联较为紧密、核保核赔条件较为宽松,导致存在同一学员在不同保险公司、同一公司不同险种项下重复投保、重复理赔的问题。

案例三:重复投保

  如学员杨某某,先后在该财险公司两家分支机构同时投保“驾考不过险”,出险后分别向上述两家分支机构提交索赔资料申请理赔,被保险公司识破后予以拒赔。

案例四:重复索赔

  如某驾校教练李某某利用保险公司简化索赔资料的内控漏洞,重复使用某学员12123平台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截图凭证向保险公司进行代索赔,并申请将赔款委托支付至其个人账户。后被保险公司抽查发现,该教练使用同一套索赔资料先后重复索赔6次,骗取赔款1000余元。
  (三)反洗钱风险
  理赔中发现,驾校教练或者受委托人代索赔、代领赔款现象普遍,部分驾校人员的代领赔款金额较大,保险公司无法核实学员本人是否实际收到赔款,教练或受委托人是否从中不当得利成为理赔风险点。

案例五:驾校代领赔款

  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同一年度内,徐某某、陆某某先后分别向该市保险公司申请代索赔金额128万元、120万元,经核实,上述两人均为同一家驾校机构的财务人员,在学员报名过程中她们已集中掌握了学员的身份证、银行卡及12123平台登录账号密码等关键理赔信息,在被保险人学员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存在违规操作、冒领赔款的问题。一旦保险公司强化理赔管控、收紧核赔条件,上述人员经常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热线、银保监会、市长热线等渠道进行投诉,给理赔管控带来极大难度。

“驾考不过险”的

解决方案

  “驾考不过险”如“昙花一现”,在经历了将近两年的短暂爆发式增长后逐渐回归理性,目前市场上多家保险公司已经叫停,但后续未了责任依然存在,理赔风险不容忽视。对此,笔者建议:一是要强化保险公司前后端联动机制,强化承保理赔协同,积极改善承保条件,有效解决风险敞口;二是要强化理赔关键环节管控,加强第一手理赔资料收集,强化真实性审核,确保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有效堵塞理赔漏洞;三是要在目前业务已经大量停办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后续未决存量因素,做好风险减量管理,尽快摸清底数、出清风险,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人保财险西安稽查审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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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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