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为暂时还未拥有社保的客户量身定做 低廉保费、高额医疗保障 和主险自由搭配,保障更全面 医疗补偿比例高 保险利益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经专科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将对被保险人入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期间的实际支出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机构、个人或社会保险、福利计划所取得的任何赔偿后的80% 给付下列住院医疗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住院病床费用 符合当地政府公布的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下列住院病床费用: 床位费 膳食费 除特别护理以外的护理费 单次住院的每日住院病床费用以住院医疗保险金基数的50%为限,且单次住院以三百六十五天为限。 住院手术费用 符合当地政府公布的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下列住院手术费用: 手术材料费 麻醉费和手术操作费 单次住院的住院手术费以住院医疗保险金基数的三十倍为限。 住院医疗费用 符合当地政府公布的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下列住院医疗费用: 药费 化验费 检查费 治疗费 材料费 诊疗费 注射费 输液费 输氧费 救护车费 单次住院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住院医疗保险金基数的六十倍为限。
投保说明
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 缴费方式:1年 保障期间:1年 其他提示 可续保至65周岁
释义: 住院医疗保险金基数
指投保单或批注上所载的投保份数乘以一百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