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险三:自燃损失险

2014-10-22 10:15:00来源:大众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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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

  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

  1、保险责任

  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保额如何确定

  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捷达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自燃损失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车是二手车,请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赔偿那么多。

  3、关于保险赔偿

  (1)赔偿项目: 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

  4、常见除外责任:

  问:我的车在长途中直接人工加油引起车辆着火,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

  答:自燃损失险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您的意外事故起因是由于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违反了安全操作规则,对此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我还想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冬季,曾经发生过因低温车辆不能启动司机高温烘烤油箱导致汽车起火,这种做法违反了安全操作规定而不属于自燃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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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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