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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诈保”案“原本花3万元买中国人寿保险准备做收益投资的,可现在5年过去了,3万元的投入不但没有分红回报,现在竟然被保险公司弄成个人欠款了”。日前,家住上饶市的黄女士向本网记者投诉她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业务员诈骗的行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大楼
2004年,黄女士听一位朋友透露,刘德欢利用职务之便,假冒投保人签名,擅自给投保人办理退保手续,侵占投保人保费,已经被信州区反贪局抓起来了。听到这个消息后,黄女士担心自己购买的保险也可能被刘德欢做了手脚。于是立即来到中国人寿上饶分公司查询自己的投保情况,结果发现自己的保单在2003年12月19日就被办理了退保。后经调查证实,刘德欢仅凭一份假冒她的签名委托书和当初未给她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就让刘德欢办理了退保手续。更令她不解的是,保险公司在没有投保人有效证件的原件和收回正式收款收据的情况下,就给客户办理了退保手续?对此,她认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饶分公司在给客户办理退保程序上存在严重漏洞,保险公司理应承担全部责任。为此,她多次找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饶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其投保的合同,并保证她享有同约定的一切权利。 “但是,此事发生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饶分公司不但未向当地司法机关报案,反而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在她和刘德欢之间周旋,要求刘德欢以借贷关系还款,从中设法让保险公司脱离此事件之中。”黄女士说。保险公司曾有多位领导的批示与签字,几年下来,中国人寿调解人员竟然将她购买的3万元“国寿鸿瑞”保险变成了与刘德欢的个人欠款协议。
2008年4月28日之前还清6000元;2008年5月28日之前还清7000元;2008年6月28日之前还清7000元。 本人还清余额欠款贰万元后,本人承诺同等期限分红回报,该款还款另行协调还款时间。 还款承诺书的落款见证人为中国人寿上饶分公司夏渊。
检察机关:刘德欢因诈事件被法院判刑 夏渊经理:对保险事务一问三不知 保险公司最后表态:建议走司法程序 依法院判决执行 编辑: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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