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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俊波:加强新兴市场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交流与合作

2013年07月10日 08:51作者: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出席会议并致辞,他积极倡议加强新兴市场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会上,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代表介绍了国际偿付能力监管改革趋同发展现状,香港、南非和新加坡监管机构代表介绍了各自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情况,友邦保险控股CEO介绍了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经验。

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国际研讨会在京举办


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国际研讨会在京举办

  携手共创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交流与合作的新局面

  ——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国际研讨会在京举办

  2013年7月5日,中国保监会主办的“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部分新兴市场保险监管机构高层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出席会议并致辞,他积极倡议加强新兴市场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会上专题介绍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交流。

  项俊波在致辞中强调,新兴市场已经成为全球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保险监管趋同发展的时代潮流中,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都在积极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改革路径。新兴市场具有一些共同的发展特征,面临一些相似的问题,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诉求,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有很多相同之处。加强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交流与合作,将有利于新兴市场完善自身偿付能力监管,有利于提升新兴市场在国际监管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有利于推动全球保险业实现发展共赢。中国保监会举办此次国际研讨会,就是为新兴市场搭建交流分享的新平台、探索增进合作的新机制、提供发展共赢的新举措。

  项俊波就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交流与合作提出了四点倡议:一是建立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分享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最新动向和实践成果;二是完善新兴市场偿付能力信息共享与监管协作机制,加强区域间风险早期预警,协同采取监管措施,防范风险跨境传递;三是探索新兴市场在国际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制定中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新兴市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争取共同的利益诉求;四是研究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的双边等效互认机制,促进保险资本跨境流动,实现互利共赢。

  陈文辉在介绍中国偿付能力改革时指出,当前国际偿付能力监管呈现出一些发展趋势,比如监管内涵不断扩大、更加重视风险导向、各国逐步趋同但又各具特色、国际监管合作更加紧密等等。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偿付能力监管改革既要积极与国际接轨,又要坚持以中国国情为基础,不能简单照抄照搬成熟市场的模式,必须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基于这样的思路,2012年4月,中国正式启动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计划用3至5年时间,建成既与国际接轨、又适合我国实际、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经过一年多的努力,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完成了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陈文辉还向参会代表介绍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监管特征、监管支柱和监管基础,并表示中国保监会将积极推进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的交流与合作。

  各方参会代表对项俊波加强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与合作的倡议表示了高度认同,对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表示出浓厚兴趣,并围绕国际偿付能力监管合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会上,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代表介绍了国际偿付能力监管改革趋同发展现状,香港、南非和新加坡监管机构代表介绍了各自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情况,友邦保险控股CEO介绍了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经验。其他参会代表就各自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经验进行了分享和交流。

  香港、澳门、中华台北、泰国、南非、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等8家新兴市场监管机构的代表,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代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人民银行、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证监会等6个国内相关部委代表,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代表,友邦保险控股、瑞士再保险、大都会保险、日本生命、富邦产物等5家国际知名保险公司代表,人保集团、国寿集团、中再集团、平安集团、太保集团等5家国内公司代表,共约60名代表出席了此次国际研讨会。

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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