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和银行金融借款类案件审判白皮书发布

2014-10-31 09:24:00来源:中证网作者: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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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法院还对银行业普遍存在的贷款审核管理不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贷后履约监督不力的问题做出风险提示。2011至2013年,浦东法院共受理165件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其中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共计155件,而原告则以中老年人居多,占总数的83%。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和保险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市场健康发展,2014年10月29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成立全国首家金融审判庭的基层法院,向银行业和保险业代表发放了“人身保险类案件金融审判白皮书及银行金融借款类案件审判白皮书”,并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银行融资法律问题暨自贸区金融创新与司法保障研讨会”,组织有关法官、专家和学者对银行融资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白皮书显示,浦东法院对2011至2013年度银行金融借款案件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审判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分析及梳理,通过探寻审判实践中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剖析纠纷的成因,提出预防该类纠纷的对策措施。

  如银行金融借款案件,2011至2013年度,浦东法院共受理3,771件,受案总标的额达人民币230亿元。从收案类型来看,2012年以前该院受理的银行金融借款案件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主,占74%;随着2012年下半年起涉钢贸案件的爆发,住房抵押贷款和一般商业贷款比例逐年下降,涉钢贸贷款比例大幅上升,由2012年的57.35%上升到2013年的83.39%,并且大部分房贷案件借款人也是钢贸从业人员。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作为银行贷款的补充形式,近年来业务增长迅速,涉案数量亦逐年上升。

  此外,浦东法院还对银行业普遍存在的贷款审核管理不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贷后履约监督不力的问题做出风险提示。

  2011至2013年,浦东法院共受理165件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其中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共计155件,而原告则以中老年人居多,占总数的83%。

  在人身保险案件中,有两类案件特别突出,一是保险代理人或投保人代替被保险人签字,被保险人得知后表示不同意投保,遂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还保费的情况颇为突出。二为投保人认为保险代理人或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致其误将人寿保险当做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经得知产品真实性质后主张欺诈,要求撤销合同并退还保费,这两类纠纷占了总数的73%。

  白皮书发布后,来自最高院、市高院等各级法院的法官代表,银行、律所的专业人士以及国内高校的专家学者,围绕“银行融资担保的法律问题”、“银行融资和自贸区金融发展及相关法律问题”和“银行融资担保物权实现程序问题”三个热点问题展开研讨。(通讯员 黄丹)

    原文标题:人身保险和银行金融借款类案件审判白皮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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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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