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岛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经验谈

2015-07-30 08:52:00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作者:黄明明

  □记者 黄明明 见习记者 孙潇潇

  自2014年8月“新国十条”发布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加快“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并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出台了实施意见。不仅省级的实施意见频频出炉,地市级的实施方案也多地开花,有力地推动了地方保险业的发展。

  在共性中寻找差异,在差异中体现特色。为了近距离观察各地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种种做法,以及“新国十条”落实之后对保险业产生的积极影响,本期“51 号会客厅”以“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为主题,邀请山西保监局局长王毅和青岛保监局局长巩庆军,畅谈两地特色做法与实施经验,供业内参考。

  记者:自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保险“新国十条”以来,当地政府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动“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

  山西保监局局长王毅:山西贯彻“新国十条”速度快、力度大、形式多、效果好。可以说,山西各级党委、政府对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重视是空前的,宣传力度是空前的。

  “新国十条”出台后,山西省省长李小鹏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在山西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意义重大,潜力巨大,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调动各方积极性,切实加快推动”。副省长王一新在“新国十条”出台第4天即主持召开贯彻“新国十条”座谈会,提出加快发展山西保险业、保障综改区建设的具体要求。2014年 9月25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与省长李小鹏签署合作备忘录,是“新国十条”出台后全国第一个省·会合作备忘录。2014年11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十条”),是全国第二个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政府文件。2015年6 月,山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金融振兴推进大会,省委书记王儒林作了重要讲话。随后,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提出推动商业保险全方位参与社会保障、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三农”保险、加快险资入晋、促进保险改革创新等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保险“新国十条”有关精神,进一步拓宽了保险业的服务领域。2015年7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的任务和目标。目前,市县各级政府正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出台贯彻落实措施。

  当前,山西保险业的发展环境大大改善,行业形象明显提升,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青岛保监局局长巩庆军:“新国十条”发布后,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青岛保监局与青岛市金融办上报的“新国十条”贯彻落实报告给予了肯定性批示,责成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保监局以及其他部门做好“新国十条”在青岛的贯彻落实工作。保监局会同金融办联合起草《实施意见》初稿,召开两轮座谈会,征求全市30多个部门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2014年12月25日,青岛市政府正式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青岛市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今年4月,青岛市委、市政府邀请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作“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专题报告,对保险业的功能作用、“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以及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宣讲,使参会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各部门和区市负责人接受了一次系统的保险培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会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有关部门尽快落实专题报告会精神,制订保险业深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方案,在去年下发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将具体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

  目前,市委、市政府在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三农”建设、应急处置以及县域金融改革等方面,更加充分、深入的运用保险机制,逐步建立起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的发展格局。

  记者:在本地制订的实施意见中,都结合了哪些地方特色,制定了哪些“接地气”的做法?

  山西保监局局长王毅:当前,山西正处于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的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十分紧迫,社会治理面临新的挑战,以煤为基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任务艰巨,资金融通难度加大。“省十条”既充分吸纳了“新国十条”重要精神和主要内容,又紧密结合山西实际,提出了加快发展山西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要求、重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对重要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时间进度安排。

  比如,结合山西煤炭资源型经济特点,“省十条”提出要发挥煤炭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作用,在煤炭行业试行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化配套改革试点,创新煤炭安全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推动煤炭行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近期,山西省政府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化改革方案》,其基本思路是在不改变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本质特性和功能用途的前提下,将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保险储金”方式,交由专业保险公司规范管理和运作,用该项资金集中运作的收益,作为煤矿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来源,由保险公司统一承保,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又如,“省十条”结合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提出建立完善“贷款+保险”模式,加快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山西保监局在学习借鉴有关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加强与省政府沟通,省政府十分重视,准备出台专门的文件加强推广。晋城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办法(试行)》,启动试点工作。朔州市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贷款+保险”模式,鼓励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目前1000万元配套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专项工作文件也将于近期出台。

  青岛保监局局长巩庆军:青岛保监局加强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紧密结合青岛当地的经济社会特点和老百姓的需求,不断推出创新性措施,将“新国十条”贯彻落实到位。

  设立县域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首开在县域设立保险创新试验区的先河。今年7月,青岛保监局会同青岛市金融办、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胶州市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总体方案》,在胶州市建立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立足于县域实际,提出多项改革创新举措,探索一条在县域保险市场先行先试、创新发展的道路。

  启动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保证保险试点,在全国尚属首例。科技型小微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手续,同时向保险公司投保贷款保证保险后,可以获得单笔最高 500万元的贷款。经过测算,科技型小微企业首年平均综合年化成本仅为5.3325%,远低于市场其他渠道的融资成本,切实缓解了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深入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在青岛市2015年开始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的大背景下,青岛保监局与青岛市社保局议定了合作框架协议,初步确立了“购买服务与购买产品”相结合的新型医保经办体制,将原来商业保险参与领域由大病保险进一步拓展到长期护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提升了商业保险在社保体系中的参与度。

  记者:在“新国十条”以及相关实施意见等诸种利好的有力推动下,结合上半年的本地保险业发展,从数据上来看有何变化?

  山西保监局局长王毅:2015年上半年,山西保险业在当地经济下行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实现了快速发展。1月-6月,全省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34.73亿元,同比增长 25.56%,增速高于全国6个百分点,是5年来同期最好水平(见表1)。太原、运城、临汾等地市保费增速超过30%。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比如,山西信保对一般贸易的渗透率从2009年的5.5%提高到今年上半年的76.1%,出口企业覆盖率也从当年不到2%提高到81.2%,全省11个地市实现出口型小微企业统保,上述两项指标位居信保系统第一。

  青岛保监局局长巩庆军:2015年上半年,青岛保险业发展势头向好,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31.5亿元,同比增长17.1%。在5个计划单列市中,保费增速列第1位,保费规模列第2位。对比近5年保费增长情况看,2015年保费增速略低于2014年同期,但好于其他年份(见表2)。

  2015年上半年,受益于“新国十条”政策红利不断释放,青岛保险业改革创新成效显著。财产险方面,事关国计民生、保障效应显著的险种实现了快速增长,农业保险、工程保险、贷款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分别实现增长16.92%、151.02%、18.91%、15.67%。人身险方面,强调长期性、保障性的普通寿险产品同比增长51.65%,健康险产品同比增长37.17%。

  记者:在“新国十条”及相关实施意见的推动下,本地区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发展如何?

  山西保监局局长王毅:在“新国十条”和“省十条”的推动下,各级党委、政府更加注重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保险业的发展理念不断更新,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比如,山西保险业积极探索“一市一特色”农产品风险保障机制,地方财政支持的特色农业保险实现11个地市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各地政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 1400万元,支持当地特色农业保险发展,财政资金放大效果超过55倍,试点品种14个,总共达到25个,不仅涵盖红枣、核桃等地方主导产业,还创新推出高粱、谷子、糜黍等山西特色小杂粮保险,以及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玉米种植业气象指数综合保险等新型指数产品等。

  又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在各地市加快推进,目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9个地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覆盖7个地市,80%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已完成签约。在有效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今年上半年,商业健康保险实现快速发展,保费收入同比增长37.94%,赔付支出同比增长55%。

  青岛保监局局长巩庆军:近几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对保险业发展高度重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保险业发展,不断扩大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和产品的范围,在社会管理的诸多领域深化保险机制的运用。

  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和“扩面”工作,农险保障程度和惠农力度进一步加大。首先,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小麦和玉米保险金额由原来每亩300元提高至每亩500元。其次,财政支持力度进一度加大。小麦和玉米保险的财政补贴比例由原来80%提高至90%,农户负担进一步减轻。最后,赔付标准更加合理。特别是养殖险方面,将无害化处理纳入养殖险赔付的先决条件,有效防范了病死禽畜的后续风险。

  参与青岛医保改革进程,推进落实商业保险承办医保服务。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参与青岛市医保项目的商业承办招标,目前已顺利完成招标工作。青岛市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居民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职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职工大病医疗保险5个项目,分别由4家保险公司中标,加之山东省招标确定的居民大病保险,青岛市基本医疗以外的医保项目已经全面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记者: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近期,在落实“新国十条”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新的规划?

  山西保监局局长王毅:下一步,山西保监局将把握当前保险业发展的大好形势,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和“省十条”。

  积极营造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和“省十条”的政策环境。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在已走访5个市政府的基础上,逐一走访其他市政府,加强政策宣导,研究符合地方实际的落实措施。在大同、朔州、晋中等地市已出台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年内11个市全部出台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地方文件,推动“新国十条”在基层落地。

  推动保险业服务山西经济转型升级。一是进一步争取保险资金投资山西建设。通过邀请专家讲解政策、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筛选汇总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召开项目对接会等措施,加强险资入晋的协调推进工作。二是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协调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文件。指导保险公司从大局出发,创新产品和发展模式,推动有条件的地市抓紧开展试点工作。总结和完善贷款保证保险工作机制。三是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在扩大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继续坚持“一市一特色”,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动价格指数、气象指数等保险试点。四是继续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工具的作用,为出口企业提供信用保险、资信调查、商账追收、保单融资等综合服务。

  青岛保监局局长巩庆军:“新国十条”是未来一段时间保险业发展的行动纲领,下一步,青岛保监局将在任务分解、责任落实、改革创新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推动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深化,在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出实招、见实效。

  推动出台《保险业深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方案》。按照市领导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该行动方案,将具体措施和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真正做到工作有落实、进度有要求、配套有保障。同时争取将行动纲领的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考核指标,推动各部门和区市政府在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充分运用保险机制。

  积极开展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同时积极争取部分领域的立法支持。根据当地灾害损失和风险特点,开展巨灾保险研究,积极争取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推动开展生猪、蔬菜等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支持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在关乎国计民生、公共安全的部分领域争取立法支持,协调出台高层建筑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适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逐步扩大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承保范围和覆盖面。

    原标题:接地气 促转型 服务大局保民生 山西、青岛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经验谈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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