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试点在即 养老保险迎发展良机

2018-04-19 09:22:00来源:南方网作者: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将在下月启动。多位专家指出,相信在试点和之后推广的过程中,我国将根据市场情况、个税政策发展等来逐渐优化相关政策,加大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培育力度。同时,第三支柱建设关键是要整体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打“组合拳”。

  险企积极备战“首单”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开始与相关机构洽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险试点方案推出后的合作事宜,力争尽快让首单落地。业内人士预计,此次试点从政策落地到正式推出产品不会相隔太久。

  平安养老险董事长甘为民介绍,平安养老险正在积极准备,力争第一时间提供客户投保出单服务;报审产品以示范产品类型为准,拟以最全产品类型覆盖客户需求。目前需等银保监会下发业务管理办法和示范产品后,公司报审产品通过后正式销售出单。

  “我们在准备工作方面也投入了很多资源。一旦政策落地,预计第一时间就可以正式发布产品。”中国太保相关人士表示,在产品方面,目前已经分别准备了多种形态的试点产品条款,将根据最后方案来调整确定产品类型。

  税延政策料持续优化

  此次试点方案采取EET的税收优惠模式,即缴费和投资环节不缴税,领取环节缴税。专家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养老资产、改善养老金体系存在的结构失衡、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压力以及弥补企业年金发展的不足。

  民生证券分析师指出,以美国为例,美国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具有典型的商业化特点,资金来源多元化,养老保障效果显著。其养老金长期稳定积累,主要得益于运行超过35年的IRA(个人退休金账户)和以401K为代表的合格雇员计划,换言之,商业化运作下的个人计划和企业年金是推动养老保障体系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泰康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表示,以美国的IRA即“个人退休金账户”为例,其1976年推出来时的额度也只有1500美元/年,经过6次调整达到了5000美元/年,成为40年来美国养老金资产持续增长的主要来源。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美国IRA计划资产规模达到8.9万亿元,覆盖了超过1/3的美国家庭。IRA采用信托模式管理,银行、基金、保险、券商等都可以作为托管人,其中公募基金受益最为显著,其管理资产中的47%都来自养老金,股票型基金占比最大,混合型基金的比例提升幅度最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指出,“2014年开始实施《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建立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中个人账户的税收递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员工的参与积极性。这也为税收递延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朱俊生称,但与之不同的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依托企业或事业单位建立,针对个人的税收递延政策比较好操作。税收递延养老保险为个人分散性业务,如何为其提供便捷的税务处理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李艳华表示,就《通知》中确定每月最高1000元、每年最高1.2万元的税延额度。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和养老需求的提升,延税额度也可能逐步进行调整。相信在试点和之后推广的过程中,我国会根据市场情况、个税政策发展等来逐渐调整方案的优惠幅度。

  多措并举推进“第三支柱”发展

  多位险企人士建议,第二支柱多年发展的最大问题是过多依靠税优。因此,第三支柱建设关键是要整体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打“组合拳”。现阶段的税收抵扣额度不应过高,以免造成高收入群体通过购买高额商业养老保险来避税,影响再分配的公平性,同时避免对政府税收造成过度影响。

  朱俊生称,促进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要推动以下工作:一是明确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定位。在养老金体系改革和政策调整中,要充分考虑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互动关系。要有效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缴费负担,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二是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效率。寿险公司要加强产品创新,满足与适应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同时,以市场化为导向,拓宽保险资产运用渠道,提高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效率,增强商业养老保险的竞争力。三是适时扩大试点范围,促进税优养老保险在全国的推广和发展。四是随着经济发展与收入水平的提升,要适时提高缴费的免税额度。五是适时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从其他国家特别是美国个人退休金账户(IRA)的发展经验看,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是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有助于促进个人养老金账户市场的竞争,丰富产品形态,提高个人商业养老账户市场的运行效率。

  民生证券分析师周晓萍指出,如何设计符合“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升产品销售和经营的透明度和灵活性,尚需保险行业及商业保险机构所形成标准化的产品规范和业务规则,确保养老保险产品在长期运行和复杂的操作阶段能够得到有效的内部及外部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方面,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

  周晓萍呼吁,在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和管理方面,保险机构、基金公司、券商资管和银行等财富管理机构均有机会参与,需要完善以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基础性制度。同时,扩宽投资渠道多元化,需建立产品准入制度,投资类型和产品需要经过授权机构进行评估,参保人员可以在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范围内自行选择。

  中金公司指出,第三支柱养老金的投资要求应与基本养老金有所区别。如果说基本养老金属于保障性质,强调“安全”,股票配置上限仅为30%,那么第三支柱养老金带有投资增值的性质,过多限制风险资产投资比例会影响其发展。其次,推进养老金可投资产品的丰富化,注重与第三支柱养老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相匹配,而且从全球范围看,养老金是做大类资产配置的主力资金,其资金总规模大、投资期限长、对流动性要求低等特征,对大类资产配置的要求较高。从对主要养老基金投资的跟踪来看,资产配置往往是影响养老基金投资实践结果的重要影响因素。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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