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以房养老”保险说易行难

2018-08-14 10:08:00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作者:

  时报时评周子勋

  继5月1日起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8月6日首批14只养老目标基金落地之后,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此举意味着,“以房养老”保险正式推向全国。

  “以房养老”理念在国外早已提出,并有了较成熟的操作模式。比如美、日、英、法等国于20世纪80年代先后推出的“反向抵押贷款”,就有效解决了部分“现金穷人,不动产富人”的养老问题。

  “以房养老”的操作原理是将住房通过一定形式的金融保险机制,实现价值的流动,使得老年人在工作期间积累的房产,能够在其晚年带来稳定可靠的现金流入,从而对养老保障发挥相应的功能。

  早在2013年,我国也提出鼓励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和2016年分两批在全国部分城市开展试点。但从试点情况来看,业务开展并不理想。截至今年6月底,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

  尽管如此,我国依然要将“以房养老”推向全国,显然是想从现实的困境中重新蹚出一条路来。

  毋庸讳言,在当前人口老龄化加剧、生活成本不断攀升的背景下,养老问题无法回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养老金缺口仍在扩大,对于财政补助资金的依赖程度在不断提高。而且,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养老金缺口将会越来越大,各地区之间的抚养比差距也将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迈向老龄化社会的同时,我国还在向“超级城市化”迈进。这里所指的“超级城市化”是指一个国家规模巨大的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化结果,它并不只是简单指城镇化率的高低,还包括城市人口的总规模、国内城市数量、密度以及超级城市群的规模和数量。从城市化所处阶段来看,我国的城市化还只是处于发展中期,才经历了粗放的规模扩张的上半场,眼下正进入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城市化下半场。因此,我国在政策衔接、城乡结合、部门协调、服务能力、人员培训等不少方面仍跟不上人口老龄化的节奏,养老、社保、医疗、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系统性缺失。

  当老龄化社会与超级城市化这两大趋势在我国汇合,必将给城市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带来极大挑战,也给城市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会。由此可见,面对这两大趋势的发展,我们需要为多种复杂的前景提前做好准备。而从我国现有国情来看,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的确是一种解决养老问题的办法。

  不过,在当前的中国,推广“以房养老”并非易事。第一,“以房养老”背后所需要的公平市场制度与条件是其良性发展的基础。否则,养老问题没解决好,反而可能引来一些“强者的掠夺”,并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第二,“以房养老”不能等于政府“甩包袱”。中国的养老问题必须从健全国家养老保障体系,并让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险账户做起,同时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和投资体系。

  第三,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问题。“以房养老”如果做到一定规模,提供养老贷款的银行将会手握一大批房产,需要参与一个资产交易市场。此外,如何评估房子的价值、如何控制风险,都是银行将会面临的问题。银行还会面临的一个风险是,日渐严峻的老龄化必然造成住房周期的转变,房地产的供求关系极有可能发生重大转变。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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