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义务

2018-10-30 09:27:00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作者:冯娜娜

  中国保险报网讯【记者 冯娜娜】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作出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依法建立完善统一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治理架构,应当设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工作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新业务、应用新技术之前应当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境内分支机构应当符合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条件。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具备健全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控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金融机构的,应当具备健全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控制度,具有符合境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的专业人才队伍。

  根据《征求意见稿》,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参照本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称,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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