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险资首只专项产品问世

2018-10-30 09:53:00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

  ⊙记者 陈婷婷 ○编辑 陈羽

  距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具体驰援股市的相关指引后不到一周,昨日,首只专项产品出炉。

  上证报记者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寿资产)获悉,该公司将设立保险行业首只专项产品“国寿资产-凤凰系列产品”。目前,该专项产品已经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完成登记。

  具体来看,“国寿资产-凤凰系列产品”目标总规模200亿元,以股权和债权等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优势但受市场波动或股权质押的影响,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优质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支持。

  国寿资产表示,“凤凰系列产品”的设立,将充分发挥长期资金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优势,有效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助推受困优质上市企业经历“凤凰涅槃”后的浴火重生。

  10月19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上周四,银保监会火速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保险资金驰援股市指明方向,确定了设立专项产品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专项产品可投资的标的、确定认购方及风险管控等规定。

  横琴人寿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王立川表示,通过设立专项产品而不是直接购买特定股票的方式,实际上就是一道前置的风险管控举措。因为有资格设立的,大多是符合一定资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非理性投资的情形。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有一些疏漏,管理层也可以及时发现并进行干预。

  除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之外,银保监会还表示,将进一步支持保险机构增加对上市公司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规模,调整和优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领域监管制度,对符合国家战略和宏观政策导向的项目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资金和资本性资金。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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