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排查2019年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 银邮代理、经代及个险渠道是重点

2018-12-24 09:48:00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作者:

  近期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指出,保险业总杠杆率逐渐下降,业务结构继续优化,内生增长动力进一步增强,实际资本、偿付能力溢额等指标持续上升,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外部环境变化给保险业带来的压力明显增大,风险隐患在保险业逐渐暴露,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任务依然是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于11月向各银保监局筹备组、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排查和客户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中短存续期业务、保单收益可能低于客户预期的产品、期交产品以及前期可能存在销售误导问题的产品等,以及银邮代理渠道、经代渠道和个险渠道等重点渠道作出风险排查部署。

  提及四类重点业务和产品

  长期以来,防范化解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都是监管层常抓不懈的工作。

  某小型寿险公司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满期给付与退保属于保险过程中的正常环节,与保险公司的现金流相关,更会直接影响到保险消费者的切身权益。

  基于这种特征,银保监会要求,各公司应根据风险排查重点,结合公司产品及业务结构调整情况,全面、清晰掌握公司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情况、摸清风险底数。重点关注业务高峰期、重要节假日、产品及业务结构调整期间等的风险情况,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具体来说,本次排查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重点提及了四类业务和产品。首先是中短存续期业务,应从产品设计、销售策略、保单收益等角度充分、合理预估产品在较短年限内的退保情况、分析相关产品可能发生的退保风险,防范短期内集中退保可能造成的流动性风险,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其次是保单收益可能低于客户预期的产品,包括红利分配水平显著低于客户预期的分红险产品,结算利率显著低于客户预期的万能险产品,存在较大浮亏的投连险产品等。防范因保单收益不及客户预期可能引发的投诉纠纷风险。

  而对于期交产品,应采取排查客户信息不真实保单、老年投保人保单、客户回访不成功保单、存在投诉纠纷的保单、失效保单、超过宽限期仍未缴费的保单等方法,筛查有风险的期交产品。

  前期可能存在销售误导问题的产品也须重点排查。如销售过程中存在“存单变保单”、承诺收益、混淆缴费期与保险期、隐瞒真实缴费期等误导行为,易引发非正常给付和退保风险的产品。

  银邮代理、经代及个险渠道也属排查重点

  而对于潜藏退保风险的销售渠道,《通知》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具体来说,银邮代理渠道应重点关注三类网点:一是存在“信贷捆绑”销售的网点,表现为银邮代理机构向贷款客户捆绑销售保险产品,客户可能短期内退保。二是可能存在销售误导的网点,应采取排查客户信息不真实保单、失效保单、老年投保人保单、投诉件等方法,摸清网点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向客户承诺收益、“存单变保单”、长险短做、期交趸做等误导行为。三是已终止代理合作关系的网点,尤其是既往业务量较大的绩优网点。通过风险排查,应掌握上述三类网点的具体分布,捆绑销售的产品、销售期间和金额等,网点误导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及涉及的产品、销售期间和金额等,已终止代理合作关系网点的存量业务规模和销售期间等,并根据上述情况合理预估满期给付和退保期间、金额。

  经代渠道方面,应结合经代公司经营模式、销售品质管理等情况,采取排查失效保单和退保保单、测算有无套利空间等方法,关注经代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如大量采取股权方式对代理人进行激励,是否存在销售误导行为、整体套利行为等,排查由此导致的潜在退保风险,并将风险细化至具体经代公司。

  至于个险渠道,应针对绩优业务员的保单,孤儿单等,采取排查失效保单、老年投保人保单等方法,关注由于个险营销员存在销售误导行为或对产品讲解不透彻导致的潜在退保风险。

  实际上,销售误导一直是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日前,宁夏银保监局筹备组就对某个险代理人隐瞒被保险人实际情况,欺骗保险人的行为予以警告。

  《通知》也要求,各公司应当加强业务人员管理,坚决杜绝通过微信等自媒体进行销售误导或传播虚假信息等违规问题。对于日常监测发现的恶意炒作和负面舆情等风险苗头,应当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个案问题引发风险扩散升级。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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