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供应链金融“白名单”制度

2021-02-23 09:56:16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作者:

  近日,山东推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重大举措,引导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应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新路径。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日前发布《关于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围绕数字化支撑、网络化共享、规范化运作、信用化发展,加快打造符合山东实际的供应链金融体系。

  《通知》提出实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白名单”制度,并实行名单动态管理。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指导金融机构对纳入名单的核心企业,实行供应链融资专项授信额度管理。各金融机构要精简上下游链条企业调查审批环节,提高全流程处理效率,按季将授信支持情况报当地人民银行;要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等工具,支持核心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和流动性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控,畅通和稳定上下游产业链条。

  《通知》要求加大对供应链金融的政策支持。首先是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发挥应收账款融资平台作用,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完善配套政策,推进核心企业与平台对接和应付款确权,为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尽快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减少应收账款确权时间,降低确权成本。对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同比增速前20名的“白名单”内核心企业,按照应收账款确权融资金额的0.05%给予省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100万元。核心企业不得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

  其次是推动应付账款票据化。引导核心企业开具商业汇票替代应付账款,票据签发企业须通过上海票据交易所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对商业汇票签发量同比增速前20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3年平均水平的“白名单”内核心企业,按照签发增长量的0.1%给予省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对金融机构贴现的核心企业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人民银行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

  《通知》决定推广供应链票据平台及应用。鼓励核心企业围绕供应链建立信息平台或借助现有第三方信息平台,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对接。对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且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山东省信息平台,省级最高一次性给予财政奖励500万元;对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且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山东省信息平台,省级最高一次性给予财政奖励300万元。

  发展供应链票据。支持“白名单”内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对供应链票据签发量排名前20的企业,省级按照签发增长量的0.2%给予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

  强化供应链金融工作支撑。各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和业务模式,为供应链票据提供贴现、质押等融资服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每年设置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贴现专项额度,对金融机构贴现的供应链票据原则上给予全额再贴现,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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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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