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四季度险企偿付能力情况出炉 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3%

2021-03-05 08:56:27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作者:

  【记者 仇兆燕】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主持会议。会议分析了2020年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情况,审议了第四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了下一阶段有关工作。
  根据会议披露的情况,2020年第四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3%,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9.6%、277.9%和319.3%。但是被评为D类的公司从三季度的1家变为3家。
  据银保监会披露的2020年第四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与2020年三季度末相比,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情况发生明显变化。其中四季度末共计100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而三季度这一数据为98家;四季度71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而三季度这一数据为73家;四季度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而这一数据在三季度为5家;四季度有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而三季度这一数据为1家。
  会议指出,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银保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沉着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险业运行稳健,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2021年,银保监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增强忧患意识,坚定必胜信心,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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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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