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懈推动高质量发展 建立健全巨灾保险制度

2021-09-22 15:10:58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作者:

  □记者 朱艳霞

  7月16日以来,河南省遭受特大强降雨,造成郑州、新乡、鹤壁等16市受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中国银行保险报》从银保监会获悉,截至9月8日,河南保险业共接到理赔报案52.25万件,预计承担损失124.32亿元,已决赔款77.4亿元。此次河南强降雨,保险业预计赔付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超过了11%。

  同时,银保监会正在积极与相关部委沟通,研究推动将台风洪水等常见自然灾害纳入巨灾保险制度体系。

  强力保障河南抗汛救灾

  根据应急管理部统计数据,此次河南强降雨造成1478.6万人受灾、303人死亡、49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080.9亿元。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灾情发生后,银保监会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应对重大灾害事故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行业全力做好应急救灾、畅通保险服务、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一是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联系河南银保监局,建立工作群组,确保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情变化,保障保险服务畅通。二是立即建立工作机制。指导河南银保监局在办公楼断电断水的极端不利情况下,用手机与保险机构建立点对点联系,迅速开展保险损失情况摸排,持续跟踪灾情进展情况,全力配合地方政府科学抗洪。三是全力开展救援及理赔等相关工作。指导河南保险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河南“7·20”暴雨灾害指挥部,联动总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调配资源合力防汛救灾。督促保险公司采取24小时接报案、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提前预付赔款、运用无人机查勘定损等有效措施,确保保险赔案有报必接、应赔尽赔、预赔快赔。

  此外,保险机构通过捐赠资金和保险等多种方式助力抗汛救灾工作,人保集团、国寿集团分别向河南省捐赠3000万元;平安产险为全国赴豫应急救援人员捐赠保险,人均保额50余万元,提供保险保障预计超百亿元。

  巨灾保险彰显独特优势

  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保险业累计赔付16.2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3.9%;2013年“菲特”台风,保险业累计赔付超6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0%以上;此次河南强降雨,保险业预计赔付超12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超过了11%。

  近年来,随着疫情、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的深刻影响,自然灾害呈现多发、频发、高发态势。巨灾保险作为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的市场化机制,在管理风险、经济补偿和撬动资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也是保险业惠民惠农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了解,2016年,银保监会指导保险业以地震风险和群众住房为切入点,先行先试建立了全国地震巨灾保险制度。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地震巨灾保险已累计支付赔款7374万元,为全国1554万户次居民提供了6125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此外,结合地方灾害特点,银保监会指导地方性巨灾保险试点在全国15个省市落地,保障范围向台风、洪水等灾害扩展,保险责任涵盖政府救助责任,形成综合性的风险解决方案。例如,2018-2020年,广东地区的巨灾保险累计支付赔款9.84亿元,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重要经济支持。

  急需健全巨灾保险制度体系

  “通过此次河南暴雨,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巨灾保险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巨灾保险产品不够丰富,针对台风、洪水、强降雨造成的城市内涝等多灾因的保险保障还不够完善;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渠道尚未建立,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保险意识欠缺,家财险等险种覆盖面不高,巨灾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健全巨灾保险制度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涉及相关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各部门、各利益主体共同努力以及群众参保意识的提升。

  上述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推动形成全国统筹、各方参与、市场化运行、全方位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设计,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一是统筹推进。推动将台风、洪水等灾害纳入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完善支持配套政策,丰富具有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理论体系,把好发展方向。

  二是深化协同。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共享机制,推动共建统一的灾害数据管理体系和巨灾风险数据库,形成发展合力。

  三是高效运作。充分调动行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科技赋能水平,推出线上服务平台、巨灾模型等工具,加快发展步伐。

  四是全面保障。继续提高巨灾保险承保能力,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创新丰富多灾因巨灾保险产品,提升宣传销售力度和理赔服务质量,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发挥保险防灾减灾作用,切实提高整个社会抗击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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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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