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严查大病保险经办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2015-08-05 08:48:00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作者:宫伟瑶

  “未来要进一步提升保险业服务大病保险工作的能力,鼓励大病保险承办保险公司不断丰富大病保险服务内容,延伸服务链条,发挥自身网络和统一法人优势,实现即时结算、异地结算、一站式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医疗行为的干预和医疗费用管控能力建设,参与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发挥第三方制约作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风险。”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8月4日上午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解读媒体通气会上透露。

  7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袁序成提到,下一步,保监会将组织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努力把大病保险这项民生工程做好、做实、做到位。根据《意见》和大病保险试点情况,保监会将修订《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大病保险经营行为的监管。保监会将持续开展大病保险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大病保险制度稳健运行,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为了更好落实《意见》,国务院医改办综合组负责人姚建红表示,要规范大病保险的经办服务。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商业保险机构因承办大病保险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结余,需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返还资金;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调整等政策性原因给商业保险机构带来亏损时,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商业保险机构分摊,具体分摊比例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保司副司长陈金甫表示,要积极探索委托商业保险经办大病保险,切实加强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的经办管理。

  在陈金甫看来,委托商保是政府创新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探索。在这种探索中,要指导地方,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规范大病保险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监管,加强对商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机制,使商保经办更能够发挥它在专业管理和经办服务上的作用,同时也使医保的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提高医保基金的效率。

  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副司长聂春雷介绍,在经办服务方面,目前绝大部分试点都是采取了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形式来开展农村居民的大病保险工作,部分承办大病保险工作的商保公司同时还承担了新农合基本业务的经办服务工作,从而实现了新农合经办和大病保险承办的全流程服务。

  原标题:保监会将严查大病保险经办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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