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保险业拟建异地调处机制 业务开展趋于联动

2017-04-21 14:25:00来源:大众网作者:
  京津冀正在加速协同发展,而保险业将在业务开展、客户服务等方面趋于联动。近日,北京保险业出台的《北京保险业贯彻落实〈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显示,三地将推动出台京津冀保险市场区域性标准,逐步实现业务经营、保险服务、人员流动和数据信息一体化,并将建立异地调处机制,化解保险服务过程中的纠纷。   

  建异地调处机制 

  意见表示,将推动京津冀保险市场协同发展,逐步实现业务经营、保险服务、人员流动和数据信息一体化,逐步实现三地舆情监控和信息共享,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特点的保险产品,围绕非首都城市功能疏解做好相关保险服务,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 

  就在北京地区保险业“十三五”规划发布之后,4月17日京津冀三地保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落实开展跨区域备案及备案后经营过程中的机构设立、保险产品、高管任职资格考试等七个方面明确了监管要求,以推进京津冀保险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京津冀保险业协同发展。为保障此项通知顺利实施,京津冀三地保监局还建立了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确定具体联络部门及人员;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沟通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保险机构跨区域经营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制度,便于案件协查、合作联办。 

  下一步,京津冀三地将推动保险监管联动和保险合同纠纷异地调处机制的建立,逐步实现三地舆情监控和信息共享。加快实施三地一体化车险电子保单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探索研究三地养老、健康、大病保险保障服务一体化和均等化。 

  筑起民生保障网 

  依据意见,北京保险业将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商业养老保险覆盖面,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试点开展全民意外伤害保险,提升北京市民意外伤害保障水平。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低保低收入群体意外伤害保险,引导保险机构参与民政救助服务,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提供综合保险保障,不断提高弱势群体的风险保障能力。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推广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探索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保障及无子女家庭保障的新模式。 

  据了解,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以城乡、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保障人群。将参保人员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纳入保险范围。分别从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金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金中筹集,参保人员无需再缴纳费用。随着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实施,北京市民将享有意外伤害风险保障;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道路上亦可以踏出坚实的一步;保险公司可以极大地扩展保险市场份额。 

  构建绿色保险体系 

  意见中表示,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产业发展。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环境高风险领域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国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度,是保险业为保护环境做出的最大贡献。2008年环保部与保监会在苏州召开了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标志着试点示范工作全面启动,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环保与保监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多个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投入市场,各地的试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中不仅明确要求要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联动处理机制。同时还提出了要积累挖掘北京新能源汽车保险数据,推动行业研究开发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保险产品。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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