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会后罕见“再回炉” 天晟新材重组二次审核未获通过

2016-06-22 09:05:00来源:大众证券报作者:

  天晟新材(300169)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6月20日召开的2016年第4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未获得通过。

  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给出的审核意见为,2015年12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吴海宙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约定本次重组期限的协议,申请人未披露上述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即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本次重组已于4月底获得证监会有条件审核通过。

  去年12月,天晟新材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定增预案,拟“定增+现金”收购德丰电子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价为7.1亿元。同时公司拟募集德丰电子主业为投资管理,主要收入来源于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德丰网络、德颐网络。作为国内领先的银行卡收单业务服务商和便民支付产品分销商,德丰网络及德颐网络的主要客户群体定位于以中小微商户、面向终端消费者为主的线下零售业、餐饮业、物流业以及居民服务业商户。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在传统的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外,新增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

  今年1月,公司重组获证监会受理。4月28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证监会给出的审核意见主要包括:要求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下属公司上海德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请申请人结合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技术的快速发展对银行收单业务的影响,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稳定性的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月14日,公司公告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重新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此次天晟新材“二次上会”的现象不仅是年内首例,在过往记录中也十分罕见。此前,曾有消息称,“上市公司涉足互联网金融、游戏、影视、虚拟现实等四行业跨界重组将受限”。对此,证监会发言人5月13日回应称:“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及并购重组,目前相关规定、政策均没有任何变化,今后如有修改调整将通过正式渠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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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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