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跑路无出路

2017-02-08 11:03:00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作者:郑天虹、王晓洁

  中国教育学会日前发布的《中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中小学辅导机构的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在“吸金”能力急速提升的同时,由于资金链断裂和监管不力,一些地方出现了民办培训机构圈钱跑路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浙江、湖南等地仅被曝光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卷款跑路案件就有10余起,涉案金额达十几亿元。

  竞争加剧、成本上涨,资金链易断裂

  教育培训机构跑路涉案的不仅包括社区周边的中小机构,一些全国连锁知名企业和新三板上市公司也卷入其中。2016年7月,广州增城区一小区内,一家打着“东方金子塔儿童潜能培训学校分校”招牌的机构,办学不足一年,负责人跑路,涉及金额二三十万元。在多个城市开有分校的教育培训机构——聚智堂,其董事长卷款而逃。

  由于金融机构的介入,教育培训机构跑路案影响面扩大。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环球美联负责人于近日被曝跑路,与之达成分期付款信贷合作的百度、宜信等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受到牵连。

  目前,教育培训产业竞争激烈,在急速扩张和缺乏监管的情况下,一旦经营不善,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

  “51TALK无忧英语”近日披露的2016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净亏损为人民币1.235亿元,其亏损主要在于成本大幅上涨。

  为吸引更多学员报读,降低家长一次性预付高额费用的顾虑,很多教育培训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了分期付款模式。他们与教育培训机构的“联姻”,让风险进一步升级。

  同时,在预付费经营模式下,学费被挪用引发风险。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说,近来,不少相关案例已构成诈骗。机构把预付费拿去填补名下其他生意的亏空。还有一类涉嫌非法集资,比如聚智堂案例,其“感恩课程项目”把预付费包装成具有融资功能的理财产品,声称预交越多的费用就可以得到越多的利息,以利息来抵扣学费。一旦挪用的学费投融资失败,家长们就会血本无归。

  明确监管责任主体,提高企业违规成本

  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一旦跑路,受害者往往投诉无门。如2016年5月湖南的“明思教育”跑路案,73名家长的143万元被卷走。家长们找工商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应找教育部门;教育部门说,机构没有办理“办学许可证”,应由公安部门负责;公安部门则表示,诈骗证据不足无法立案,让家长们直接到法院起诉。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统计与测量分会理事长、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张敏强说,教育培训机构既是学校也是企业,双重身份为“打擦边球”经营提供了便利。目前,对于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是多个部门各管一段:工商部门管注册备案,民政部门管法人登记,教育部门监督教育教学活动。所以,应加快明确对教育机构的监管责任主体。

  其次,教育培训机构通行的预付学费赢利模式引发业内关注。律师王晶说,培训机构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涉及的预付学费,在法律层面是合法的,但风险在于,此类合同大多说明了课时、费用等内容,但并不明确对教学质量的要求以及潜在经营风险。此外,把预付费挪作他用的行为已构成诈骗,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王晶还建议,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建立行业协会和风险保证金制度,提高企业违规成本。培训机构必须把风险保证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号,一旦跑路,保证金就可以用于赔付客户损失。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等专家表示,监管部门应对预付学费的金额上限和支付周期予以明确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超范围经营行为,如“存钱、增课时费、到期还本金”等经营模式,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诈骗,需要高度警惕。

  (据新华社广州1月10日电 记者郑天虹、王晓洁)

  《 人民日报 》( 2017年01月11日 12 版)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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