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6-02-14 14:57:00来源:大众网作者:本站

  公元一千九百九十四年四月十四日,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济南宣告成立。从此,山东省的见义勇为事业踏上应人民群众所求而产生,应时代要求而发展,不断演绎着成长活力的道路。
   在历史的长河中,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救危扶困、侠胆正气——中华大地上刀刻斧凿般记录下了千千万万件英雄的史诗。历史发展到今天,正义感或许是我们这个社会每个正直的人都具有的情感,但是当正义需要用流血牺牲维护的时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正是在社会道德和法律遭到践踏,人民的生命财产面临危难的时候,明知维护社会正义将有生命危险或其它重大风险,仍然不顾个人安危去勇敢地实践社会正义,排除社会危害的行为。这往往是常人难以做到的。因此,它是一种高尚情操的体现,一种崇高的举动。而体现这种高尚情操,实践这种崇高举动的人,理应受到全社会的褒奖,理应受到尽可能多的关怀和鼓励。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成立,无疑是使我省见义勇为者们的理想、信念和情操得到更充分的弘扬,使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加发扬光大。
   2001年4月6日,《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并与同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标志着我省见义勇为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在省委、省政府的热切关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全省已有济南、青岛、淄博等6地市建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设立了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省、市两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基金总数超过亿元,为见义勇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级政府和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采取多种措施奖励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全省受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达千名,其中9个集体、16名个人受到国家级的表彰奖励。在全社会营造了“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在此,我们向全省见义勇为英雄及其家属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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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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