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比监管指标从《商业银行法》中删除 利好银行

2015-08-30 23:28:00来源:一财网作者:李静瑕

  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下称《商业银行法》)的决定(草案),删除75%存贷比监管指标,并决定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5年,《商业银行法》正式将存贷比纳入银行业监管指标,开启了对中国银行业长达20之久的流动性监管。

  “存贷比监管在当时对于约束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过快扩张,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存贷比监管已不适应当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多元化和业务创新发展的需要。”根据新华社报道,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受国务院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表示。

  多名受访专家也表示,由于银行越来越多元化的发展,单一存贷比的监管已经不能够适应银行业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金融脱媒越来越严重的背景下,银行揽储手段也越来越扭曲。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银行贷款对经济的支持。

  在监管看来,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下,存贷比面临覆盖面不够、风险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虑银行各类资金来源和运用在期限和稳定性方面的差异等,难以全面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而巴赛尔协议Ⅲ提出的流动性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更能全面、准确地反应银行的流动性,2014年2月,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对44家大中型银行实施,应当于2018年底前达到100%。

  尽管《商业银行法》将明确删除存贷比指标,不过并不意味着存贷比将成为“过去”。据新华社消息,存贷比还将成为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主任曾刚对本报分析称,存贷比作为流动性风险参考指标有一定的意义,一些小的银行业务还是存在在存贷款方面,对这些银行来讲,简单的存贷比指标能够大体反应流动性的状况。

  删除存贷比,在业界看来对银行业是一大利好。市场预测存贷比取消将会释放银行贷款能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次,银行脱离存贷比束缚在负债方面会更加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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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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