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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分公司经理与商人合谋虚增油站成本被抓

2013年01月18日 10:00作者:来源:中国经济网

在河南信阳的沪陕高速入口处,2公里路段内分布着中石化的4座加油站,其中一座建成至今未启用。李洪严还透露,两座加油站运营一年多以后,分别以198万(仁和镇加油站)和398万元(白店乡加油站)的价格出售给了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

  在河南信阳的沪陕高速入口处,2公里路段内分布着中石化的4座加油站,其中一座建成至今未启用。每座真实成本200万元左右的加油站,经过一系列精巧谋划的虚报,在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的预算账簿上,摇身升值到800万元以上。中石化类似的许多成本“虚高”的加油站,密布在信阳境内。

  以上是信阳实名举报人的描述。经该举报人与地方司法机关的合作,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经理张华、与其“深度合作”的商人胡应明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及行贿罪被起诉,2012年12月,案件一审开庭判决罪名成立。

  张华案并非个案,其暴露出的中石化成本失控问题,已远非“跑冒滴漏”那么简单。垄断的权力,加上内部管理的疏失,庞大而丰腴的市场,俨然成为一场私人的饕餮盛宴。

  中石化“掮客”

  胡应明出生于1968年,原籍信阳潢川县,他的掮客生涯始于13年前。

  2000年,胡应明还是信阳市的一名个体出租车司机,他的岳父是信阳石油系统退休人员,通过其岳父家的关系,胡与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经理张华熟稔了。

  据举报人李洪严透露,2000年前后,胡应明物色其老乡合伙建设加油站。由其老乡出资,胡负责运作中石化关系,建成后整体打包出售给中石化,获利由双方对半分成。2000年,位于信阳潢川县仁和镇北侧的第一座加油站建成,第二年,双方又在潢川县白店乡106国道与沪陕高速入口建成了第二座加油站。

  李洪严还透露,两座加油站运营一年多以后,分别以198万(仁和镇加油站)和398万元(白店乡加油站)的价格出售给了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

  故事的开端就有着不寻常的时代背景,当时正值中石化集团公司组建不久,不仅面临中石油的竞争,还面临着2004年全面开放成品油市场的压力(世贸协定)。两家垄断企业都大力扩张其销售终端。

  据中石化河南分公司知情人士介绍,上述胡应明与中石化的合作模式在以前很常见。建站前,投资人就与中石化相关单位签订意向收购合同。投资人负责征地、建房舍,加油机等设备由石油公司提供。建好后,投资人打石油公司牌子,进石油公司的油,若干时间后由石油公司收购、自营。这确实是一种“深度合作”,胡应明的合伙人办理两座加油站的土地使用证时,就直接办到中石化名下。

  “当时成品油滞销,某些好地段中石化拿不到,又想多卖油,便高价收购加油站。一个地段好的价值50万的加油站,能叫价叫到500万。”上述知情人告诉本报记者,“民间建加油站转手倒卖现象很普遍。”

  2002年3月,中国青年报报道湖北省现有违规建设的加油站195座,违规经营的加油站287座。违规建设的加油站中,相当数量的不是为了经营,而是为了转手倒卖……一般规模的加油站建设费用在200万元左右,但是通过几级倒卖,最高可以卖到1800万元以上。巨额利润诱发了兴建和扩建加油站的热潮。仅武汉市南大门107国道上一段5公里的路段,就密布了15座加油站,平均每公里有加油站3座。

  能卖到这么高的价格,除了真实的市场需求之外,不得不令人怀疑民间与国企收购方的勾兑可能。

  据知情人透露:“仁和镇加油站198万的收购价,胡和合伙人实际得到了178万,其中的20万给了张华做回扣;白店乡加油站的收购价,双方实际所得是360万,给张华的回扣是38万元。”胡应明与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完成交易后,将上述两座加油站的所有账册全部焚毁。胡应明的掮客生涯也从此开始。

  加油站成本失控

  在信阳市羊山新区沪陕高速入口处,2公里的路段上,4座中石化加油站分列在道路两侧,其中一座“洋河二站”从2006年建成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据当地人介绍,洋河二站对面的一座加油站去年下半年虽然启用了,但也是车流稀少。1月15日,记者在该加油站站立的十多分钟期间,没有一辆车过来加油。

  与上文提到的收购模式不同,据李洪严介绍,这四座加油站是委托模式,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与胡应明为法人代表并控制的公司签订委托建设合同,前者支付后者建设工程款。

  “每座加油站实际的成本是200万元左右,但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支付的成本在800万元以上,四个站加起来共花了3000多万元,”李洪严告诉记者,“为什么这么高?原因就是预算造价,虚报了工程款。”

  李洪严介绍,虚报的开支项目包括:挪动高压线、地下电缆;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赔偿、树木赔偿、迁坟的赔偿;土地整治(填平土地)费用等。

  李洪严还表示,“比如,征用土地上根本没有高压线,胡上报说要挪高压线,费用35万;土地上根本没有多少树,都是稻田和荒草,胡上报一亩地有400棵树,一棵赔偿400元,这样一亩地下来,光树木赔偿就是16万元;地里面根本没有坟,他找几个农民签所谓的迁坟协议,一个坟头1.5万元,这又是虚报的。”

  “每座加油站占地6-7亩,当时我亲自陪着胡应明复印加油站的土地使用证,发现土地使用证却是2亩多!4个加油站实际占地20多亩,但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加起来不到10亩,胡应明这样做,是为了少缴土地出让金和逃税。”李洪严说。

  一方面通过从中石化多赚钱,另一方面给政府少交钱,两方挤压,胡应明赚得盆满钵满。据李洪严透露,胡应明名下有两家建筑装修公司,其胞弟胡应成控制有另一家公司,三家公司专门承接加油站建设工程,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累计向这些公司账户转入的款项达上亿元。在其经理张华任上,胡应明及其胞弟共建了“50多座加油站”,每座加油站的建设开支价值不菲,超出成本两倍有余,大都在800万元以上!

  2006年,在张华调离前,中石化河南信阳分公司还与胡家兄弟控制的公司签有工程合同。李洪严介绍,这些合同涉及的工程款2000多万,对应的加油站已经建成,但因为土地使用证没办齐,中石化河南分公司的相关审批部门没有批复,款项也没有支付给胡应明。

  “2007年,胡应明买了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轿车,办好手续、交了保险后,把车开到郑州(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机关所在地)送给张华。当时送礼就是为了要这些工程款。”李洪严告诉记者。

  发帖举报被劳教一年

  胡应明靠中石化工程发家,在当地炙手可热。实名举报人李洪严也是信阳商人,多年前在商场应酬中与胡结识。李洪严曾投资经营一间名曰“滚石大剧院”的娱乐场所,但经营效益不佳,为此赔了数百万元,一蹶不振。

  而这间娱乐场所,原是李洪严与胡应明双方口头约定共同投资的,李的钱先进去,赔了,胡见势不妙,一分钱没出,双方由此生隙;另据李洪严介绍,胡非但不帮忙,还恶语相伤,称李生意失败,“穷得连狗都不如”,两人开始结怨。

  2011年6月30日,李洪严通过亲戚在网络发帖,名为“中石化信阳分公司惊喜商人送美女国有资产大流失”。内中揭露上文提到的信阳市区四座加油站虚假投资、胡应明姘居、包养女学生等事。两人的争斗由此开始,一波三折。

  据李洪严叙述:发帖后的第二天,7月1日,胡应明到信阳当地公安机关报案。7月3日下午5点多,李洪严妻子经营的烟酒店里闯入一人,将20万元现金交给店员。7月4日下午,李洪严以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提交检察机关逮捕,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未予批捕。2011年8月,李洪严被处劳动教养一年。9月,信阳市公安机关第二次提请逮捕被批准,并于2012年4月被起诉。

  在案件受理过程中,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申请撤诉,2012年7月,信阳市浉河区法院裁定撤诉。当年7月30日,李洪严终于获得自由回到家中。李对记者称,被讯问时,他曾被长时间吊起来,被逼在空白的讯问笔录上签字。

  在李失去自由的期间,他的家属四处上访告状。李所举报的胡应明、张华涉嫌犯罪情况经河南省检察院有关领导亲自过问,2012年2月,河南省检察院派员到信阳落实情况,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遂对胡、张二人予以立案。

  2012年5月,二人先后被浉河区检察院反贪局拘捕。后张华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起诉,胡应明以行贿罪被起诉。本案一审于2012年12月在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开庭,张华获刑十年,胡应明以认罪态度好、配合办案获缓刑。张华对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据李洪严透露,一审法院认定张华挪用公款案值270多万左右。“这笔钱转给了胡应明,案发期间胡应明还上了这笔钱,所以他的责任就没有被追究。”而关于虚报工程款的问题,目前司法机关也没有认定。

  时代周报记者与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和法院相关处室联系了解张、胡案件,对方均以案件尚未判决为由拒绝了采访。

  失控的内部管理

  业内众所周知,中石化的利润主要来自销售环节,其炼油、工程、销售三大经营板块中,炼油和工程亏损巨大。在销售的末端,那密布全国的一座座加油站、一杆杆加油枪,支撑了这个庞大的石油帝国。

  据知情人士透露,至2012年,中石化全国共有加油站3万多座,河南分公司有2400多座加油站,其财务数据(总销量、利润额等)排名全国第五。在2400多座加油站中,仅有不到50座为联营性质,其余全部为自营。自营加油站的运营建设情况又分为三种:自建、收购和租赁。

  “2010年开始的三年中,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每年投入1亿元以上,进行加油站升级改造,提出了‘提量’的口号,就是把加油站的单枪加油量、利润率放在工作首位,重点加强。这是在还历史旧账!有不少以前重复建设的加油站要合并。”知情人士称。

  对于中石化来说,规范内部管理的任务是艰巨的。审计署在2012年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2008-2010年,中石化集团有31个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6.66亿元。截至2010年底,所属山东、北京和四川分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加油站中,有2361座缺少规划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证。

  而信阳张华案中虚报、虚开的工程款,集中地暴露出中石化销售环节成本失控的普遍性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在垄断企业在基层的紧密布局网路中,张华案是普遍问题中的典型案例。就在中石化的河南分公司,张华案也远非个案。

  2003年12月,中石化河南濮阳分公司副经理席纪芳以贪污公款罪(5万元)、受贿罪(38.67万元)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95万多元人民币、4000美元、1760元港币),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其实席纪芳曾是濮阳分公司经理、一把手,当年年初,他因业绩差而上了河南分公司的淘汰名单,当时的河南分公司决定网开一面,降为副职,再干一年以观后效。

  “席纪芳案当时在河南分公司震动很大,但没有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公司在这方面的管理,显然是失效的。”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

  “张华实在是很可惜。他是河南分公司的老正处(地级市分公司经理为正处级),在正处职岗位上已经工作了十多年,一年工资收入也有二三十万。这期间河南分公司的总经理也换了三任,张华算是三朝元老,如果不出事,现在已经内退安享晚年了。”知情人说。

  “中石化问题盖子,为什么都是外部人揭开的?”这位熟知中石化内部运营情况的知情人对记者交流:“假如胡应明和李洪严没有矛盾呢?假如李洪严不去告状呢?那这个黑幕是不是还得延续下去?”

  截至发稿前,记者拨打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总经理田中山的手机,对方挂断电话。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党委书记徐旭日也拒接电话,他指派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复:张华已退休,听说他的事进入了司法程序,但跟单位没联系,我们了解的也不多。(来源:时代周报)

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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