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出警公安分局赔偿20万

2015-01-16 09:22: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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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刘伟洲路过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桥南伯阳路农行储蓄所门前时,遭到罪犯苏福堂、吴利强、佟彬的拦路抢劫。二审期间,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一次性给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支付刘伟洲死亡赔偿金20万元。

  据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布了十起法院判决的行政不作为典型案例。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这是最高法院首次集中就行政不作为案件进行的通报。十起案例分别涉及城管、公安、工商以及基层政府机关等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这些部门有的不履行法定职责,有的拖延履行职责,还有的履行职责不到位。其中一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案例具有一定代表性。
  2006年3月3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刘伟洲路过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桥南伯阳路农行储蓄所门前时,遭到罪犯苏福堂、吴利强、佟彬的拦路抢劫。
  刘伟洲被刺伤后喊叫求救,个体司机胡某、美容中心经理梁某听到呼救后,先后用手机于4时02分、4时13分、4时20分三次拨打“110”电话报警,“110”值班人员让给“120”打电话,“120”让给“110”打电话。梁某于4时24分20秒(时长79秒)再次给“110”打电话报警后,“110”值班接警人员于6时23分35秒电话指令桥南派出所出警。
  此时被害人刘伟洲因失血过多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伟洲系被他人持锐器刺破股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2007年3月,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110”值班民警高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高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苏福堂、吴利强、佟彬赔偿刘伟洲相应的死亡赔偿金等。
  但是由于被告人苏福堂已被执行死刑,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告人吴利强、佟彬服刑前靠父母养活,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终结执行。
  于是,被害人刘伟洲的近亲属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五人在2009年1月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该局作出不予行政赔偿的决定。
  张美华等五人遂以该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一审后判决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按照2008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9229元×20倍×20%的标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张美华等五人赔偿刘伟洲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116916元。
   一审宣判后,张美华等五人认为判决以20%承担赔偿责任太少,被告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则认为不应予以赔偿,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一次性给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支付刘伟洲死亡赔偿金20万元。
  “本案中,被害人刘伟洲的不幸死亡系因他人犯罪所导致,但公安机关也存在违法拖延出警、未及时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说。

原标题:拖延出警公安分局赔偿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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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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