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建议:金融监管调整宜建“三层+双峰”模式

2016-06-28 08:43:00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关欣

  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日前在“智库讲坛:分层制度下的新三板市场发展与监管”学术研讨会上发布了最新研究成果《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6)》。针对热议中的金融监管部门的机构调整问题,报告提出,当前金融监管框架调整不宜妄动,建议采取“三层+双峰”模式。

  在2015年年中股市出现大幅波动后,关于金融监管如何协调,金融监管架构如何调整等方面众说纷纭。同时,从世界其他主要国家金融监管改革及机构调整的经验和现实结果看,也并未形成一个最优模式或最佳方案。为此,报告强调,金融监管框架和机构调整不宜妄动,而应结合当前中国的经济金融形势及所处发展阶段,采取更加保守和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

  具体来看,报告建议中国金融监管框架调整实施“四步走”战略。第一步,在坚持分业监管体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及与央行之间的协调,逐步将协调机制进行巩固与完善,并形成法律约束机制;第二步,依托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形成实体性的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监管协调的部门分工与责权利;第三步,授权“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统筹中国金融监管组织框架调整,理顺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之间的边界,由央行负责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系统重要性机构及统计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三会”为班底组建一个或两个新的监管部门,负责微观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工作,并逐步明确地方政府部门的责任;第四步,最终形成“三层+双峰”的监管框架。

  “三层”是指顶层为金融稳定委员会(或由央行负责),中间层为具体的金融监管机构,底层为相应的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双峰”是指具体的监管职能分为审慎监管机构和行为监管机构。其中,审慎监管机构是由现有“三会”中的具体监管部门组成,而行为监管机构则为独立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部门。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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