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用5年时间打造30个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

2019-03-22 10:16:00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作者:

  21日,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产业技术研究院为示范样板,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同时带动各地建设一批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不同方向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形成“1+30+N”的创新体系,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更加显著。

  ——“政”,政府主导创环境,政府推动科技创新的协调联动机制更加完善,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基本形成。

  ——“产”,企业主体强创新,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左右,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40%左右。

  ——“学”,各类人才激活力,国家一流学科或进入全国学科评估A等级的学科数量力争达到20个左右。

  ——“研”,科技研发出成果,全社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数量实现倍增,培育新型研发机构300家以上。

  ——“金”,金融配套强保障,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创新投入机制基本形成,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比达到25%左右。

  ——“服”,中介服务提效率,科技服务实现专业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000亿元左右。

  ——“用”,成果转化增效益,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更加完善,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左右。

  据了解,山东将实施5年培育计划。重点依托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探索不同建设路径和模式,开展创新创业共同体培育工作。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由市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制定建设规划,确定预期目标,省政府统筹支持建设,建设期2-3年。

  在济南组建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充分赋予其自主权和决策权,集聚全球高层次人才团队,提升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支持青岛、烟台市探索建设以对外开放合作、大企业引领、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为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其他城市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探索建设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探索事业单位+公司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多种新型运行机制。省财政安排资金,根据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目标绩效,给予每个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最多5000万元补助,建设初期先期补助40%,按建设进度拨付40%的经费,建设期满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再给予20%的补助,未达到绩效目标的相应收回前期投入资金。

  支持各地建立财政资金引导的政策性天使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对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上市公司、企业家、各类商会组织出资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参股、控股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社会力量建设孵化器,采取“孵化+投资”的模式,直接对在孵企业进行天使投资。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省财政按照其投资单个企业首轮实际投资额的最高10%给予奖励,年度累计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探索建立“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市场+投资基金+政策性担保+科技银行”的科技企业融资模式,打造“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加快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技术合同认定权下放试点,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线上线下同步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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