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建筑鲁企的16个大礼包 收入有重大突破的民企最高奖励500万元

2019-03-22 10:18:00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作者:

  2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实施简政放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深化建筑业改革、鼓励企业创新创优、财税金融扶持、强化监管服务等方面,明确了支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意见》提出了开展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允许市政工程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对年销售(营业)收入有重大突破的民营建筑业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等政策举措,为助力山东省建筑业改革发展送上“礼包”。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意见》共16条,从实施简政放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深化建筑业改革、鼓励企业创新创优、财税金融扶持、强化监管服务等6个方面,明确了支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要开展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允许具有1项特级或2项一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申请省级权限内的其他资质。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实现“一次办好”。新设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同时申请、同时审批,企业可提前办理“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认定。

  《意见》明确了支持企业参与重大设施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具体措施。支持骨干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营业收入突破一定数额的,按规定给予财政奖励。记者注意到,对于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建筑业企业,省财政将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和500万元。

  此外,对建设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的,省财政按照规定给予资金奖励,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建筑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延缴手续,缓缴、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建筑企业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降至1%。对省内建筑业企业跨区域异地承揽项目的,建立企业注册地与项目所在地税收共享制度。对承揽省外、海外项目向企业注册地缴纳税款的,按照年度增加部分的20%予以奖补。

  《意见》加大了财税金融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融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对建筑企业融资到期需要续贷且符合无还本续贷条件的,按无还本续贷政策办理,且不单独作为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遇到困难的建筑企业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支持建筑企业挂牌上市、发行债券融资。

  此外,山东将严厉打击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资格等违法行为。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监管平台,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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