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聚力“放管服”改革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2020-05-18 10:21:39来源:山东省财政厅作者:

  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力保障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坚决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着力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疫情发生后,山东省在全国率先明确了17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并积极落实国家陆续出台的系列优惠政策,聚焦支持防护救治、防控物资保障、鼓励社会捐赠、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截至目前,全省已确认13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可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对18家企业价值3465万元进口医疗器械免征关税,对171个医疗器械产品免缴注册费1262万元,确认193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及红十字会获得税前扣除资格。初步预计,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全年将为市场主体新增减负700亿元左右,对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便利化”,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部署安排,最大程度减流程、减环节、减手续,全力保障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一是第一时间开启政府采购绿色通道。1月26日紧下发通知,全省开启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采购绿色通道,不编预算、不批进口、不走流程,全力保障防疫抗疫设备和物资的及时供应。二是支持创新产品采购。采购人凡采购《山东省政府首购创新产品目录》内同类产品的,只有一家供应商的,可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采购。三是加快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加强“首购产品馆”和“制造精优馆”建设,引导符合条件的产品及企业入驻网上商城,不断扩大馆内产品种类和数量,重点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四是实行预付款制度。要求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采购项目,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

  ——加快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着力提升“无接触”服务水平。一是简化流程。按照“应上尽上、能快则快”的原则,简化上线申办手续,前移技术对接关口,推行线上受理流程,全省新增上线单位4842家,电子票据改革覆盖面进一步拓展。二是突出重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突出抓好慈善捐赠、非税收缴、社保缴费等与抗击疫情相关领域的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截至4月24日,全省共开具财政电子票据140余万份,在提高办事效率、强化财政监管、降低行政成本的同时,极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有序推进。紧盯“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目标要求,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向全领域、各级次拓展,力争年底前省市两级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覆盖面达到100%,确保改革红利尽早惠及社会公众。

  ——大力精减优化审批事项,着力提高会计事务管理效能。一是大力精减审批材料。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安排,全面取消纸制材料提供要求,全程实施“一窗办理”“一网通办”,推广零见面、零接触服务,保证疫情期间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服务正常运行。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修改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变更服务指南,制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备案工作流程图,最大程度方便办事人员查询使用。三是压缩审批时限。将执业许可办理期限由不超过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山东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办理期限由不超过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全面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深入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着力提升企业获得感。组织梳理中央和省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税政策88项,发布政策落实《操作指南》,列明政策内容、政策依据、扶持范围和对象、服务流程等,便于企业“一图导航”快速获取政策“干货”。联合省税务局组成16支“服务队”,多数由厅局级领导带队,经集中培训后,分赴省属企业和15个市开展政策宣传服务,累计发放政策汇编4000本,现场解答问题500余个。通过“一对一”讲解、“面对面”服务,促进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在省“服务队”引导下,各市县同部署、同组织、同开展,财税联手、各级联动,如济南市开展“千名干部进万企”专项行动,德州市打造优惠政策“中央厨房”,滨州市开展“政策落实周”“政策宣传辅导周”“政策落实改进月”等,有效打通了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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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左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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