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卖油米 盗刷银行卡400万

2016-12-05 08:45:00来源:潇湘晨报作者:

  今年8月19日,长沙宁乡县公安局接到多次报警,称银行卡在异地被盗刷。短短几个小时,十多个受害人被盗刷金额就超过了50万元。这些报警人大多参加过低价购买大米和食用油的活动。12月2日,宁乡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通报,此案已经告破,一个特大盗刷银行卡犯罪团伙被捣毁,目前已抓获7名嫌疑人,该团伙涉案金额累计达到400多万元。

  今年初以来,这伙人在宁乡多个小区以58元、78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大米、食用油的“促销”,市民购买只能通过银行卡POS机刷卡。实际上,他们利用POS机加装测录器盗取银行卡信息,随后在异地盗取卡内资金。受害人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在广州、上饶甚至菲律宾等地被盗刷。

  宁乡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专案组在发现银行卡信息泄露源头后,第一时间协调银行系统向潜在的可能被盗刷持卡人发出预警,要求持卡人到相关银行网点更换密码、换卡。同时组织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劝阻工作,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在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技、反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奔赴上饶、广州、上海、茂名、深圳、江门、阳江、北京等十余个城市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已抓获以霍某某为核心人物的犯罪嫌疑人7名,扣押作案手机卡20张、各类POS机16台、银行卡100余张、账款20余万,成功收网“8·19”特大盗刷银行卡案。

  警方介绍,该团伙采用“改装POS机窃取银行卡信息——复制银行卡——制造伪卡套现”的手法实现银行卡盗刷,其中最大单案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货“囤够”了才集中盗刷

  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手段的快速普及,作案人员通过互联网、即时聊天工具等媒介进行线上勾结、策划以及犯罪经验传授,并逐步扩散到全国各地。犯罪团伙在网上即可按照各自分工(采料、中介、制卡、出料)完成整个作案流程,一般在A地“窃取”银行卡磁条、在B地制作“伪卡”、在C地盗刷,犯罪团伙地缘特征逐步减弱。

  该案中,宁乡警方抓获的7名嫌疑人与外地公安机关抓获的嫌疑人呈现“非组织、临时纠合”的犯罪特点,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跨区域流窜作案成为显著特征。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窃取到磁条信息后,没有立刻制伪卡盗刷,而是慢慢“囤货”,等采集到一定的量后,再找机会集中盗刷,让人猝不及防。其中该团伙仅在8月31日凌晨,短短几个小时内就集中盗刷200余万元。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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