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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将被“ST” 大股东占款得到遏制

2008-09-11 11:33:00    作者:赵一蕙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修改后的新《股票上市规则》将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严重违规占用资金问题新增列入可被“ST”情形。经过2006年的大规模整改,出现大股东违规暂用资金情况的上市公司已经大幅减少,但是,就2007年年报以及2008年半年报情况看,是否有公司面临被“ST”可能?本报记者经初步统计发现,目前两市非ST公司中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案例并不多。

  根据上交所的规定,2007年年报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且未能在2008年12月31日前解决的上市公司将被实施特别处理(“ST”)。

  在2007年年报披露后,本报曾就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问题进行过统计,截至2007年4月底,有30家公司约70亿元资金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其中大部分公司均为ST公司。因此,年报中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非ST公司数量很少。

  最新曝出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如*ST九发、ST张铜,都因为连续亏损或者银行账户被冻结等其他原因已经被交易所实施ST。目前两市已披露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款的公司,有些正在解决或在等待解决中。

  沪市典型的案例是美尔雅。公司2007年年报披露,公司尚存在一定的大股东美尔雅集团非经营性欠款,数额约11696万元。不过,公司今年7月的整改报告指出,公司大股东美尔雅集团拟用评估价值为11804万元的相关地使用权资产等额抵偿所欠公司的相应债务。目前该宗土地已由美尔雅集团控股子公司美尔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

  深市中,金宇车城2007年年报披露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款约2731万元。今年6月,公司发布了实施资产置换及定向增发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同时解决此项资金占用问题。不过,该重组预案尚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大股东对此表示,将用其优质资产进行资产置换解决此资金占用。

  但仍有极个别公司尚未提出解决方案。如海虹控股2007年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11709万元,其中控股股东的大股东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2360万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累计占用资金为9704万元,获偿2005万元,而控股股东的大股东占用的2360万元资金尚未偿还。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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