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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龙: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暨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意见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贷款事项的议案》;
    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满足企业基本建设,技术开发等的资金需求,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2010年公司的贷款总额控制在35亿元人民币之内(包括可折合为等值的港币或美元), 其中可筹措包括1-3年的中长期贷款,发行商业本票,开立承兑汇票在内的各类贷款.
    贷款的取得可通过互保方担保, 质押,公司资产抵押等方式.如果在此基础上增加新的贷款,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定二00九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转增股本.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为激励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培强做大山东海龙,参照地方政府企业年薪管理办法,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总额为374.5万元(税前).每位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发放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发放(目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为10人, 监事为3人,高管4人).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5万元(税后).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建设〈粘胶纤维生产线技术改造动力系统项目〉的议案》;
    目前,新疆海龙粘胶纤维生产用蒸汽和生产用电由阿拉尔新沪热电厂供应,由于供汽,供电不稳定,致使产品成本较高.因此,新疆海龙公司需要新建企业自备热电站来提高稳定性,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品质.
    新疆海龙拟投资建设“粘胶纤维生产线技术改造动力系统项目”, 本项目用于新疆海龙生产线蒸汽和电力的供应.项目总投资24113万元,项目建设期15个月,竣工达产后年供电量13100万kW.h, 年供气量153.72万吨,正常年平均利润总额为1361万元.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吴毅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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