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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股份: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于2011年11月18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2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2012年5月14日, 公司按规定,已如期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吴毅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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