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龙泉股份在2012年7月13日 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项目实施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发表了无异议专项核查意见.该议案在2012年7月3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并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2012年8月28日,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张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