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理财 > 公告

诺安基金在民生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008-07-11 13:49:00    作者:   来源: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8年7月10日起,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民生银行申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20002)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
  三、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8年7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民生银行柜面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遵守民生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只有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投资者才可以通过民生银行进行定投签约,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民生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民生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民生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民生银行的规定。
  六、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七、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民生银行有关基金定投业务的规定,并与民生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八、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民生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
  九、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民生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十、基金定投的变更和终止
  1、目前,民生银行可提供基金定投的签约、变更和撤销服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民生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民生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民生银行的有关规定。
  3、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民生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一、自动申购业务转换
  已在民生银行办理基金自动申购业务的投资者,自动申购业务将直接转换为基金定投业务,并依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规则执行。
  十二、咨询方式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8;或前往民生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2、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途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十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十日 
    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张元亮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