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卡神”还是“卡奴”

2014-11-26 10:41: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董希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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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银行提供的消费信贷便利,借助信用卡适度提前消费,不失为好选择。信用卡的出现提升了支付结算的效率,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促进了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但也可能伴随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 董希淼

  利用银行提供的消费信贷便利,借助信用卡适度提前消费,不失为好选择。但是,所有这些行为都必须基于自身的经济状况,基于良好的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支付结算依法合规,提前消费量力而行。
  日前,上海市7家银行因信用卡业务管理方面的不规范行为,被上海银监局处以240万元的罚款。据说,这是对前段时间上海一家人因信用卡欠款而自杀事件进行的问责。
  在人们眼中,主要用于消费的信用卡一贯小打小闹,偶然抓到一两个信用卡诈骗犯,判五六年,已经算是新闻了。没想到,这次居然能扯上人命关天之事,而且监管部门还罕见地开出罚单。
  今年6月,上海市一户三口之家烧炭自杀,年逾花甲的两位老人和正值青春的一个儿子无一幸免。他们之所以走上这条不归路,媒体报道说可能是因为无力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逝者已矣,遭遇令人唏嘘。而关于信用卡使用的话题,也再一次引发了社会和公众的关注。
  信用卡是个舶来品。最早的信用卡,1915年起源于美国一些百货商店、饮食业。当时,那些商店为招揽生意,在一定范围内发给顾客信用筹码,凭筹码可以赊购商品、约期付款,这就是信用卡的雏形。1952年,美国出现第一张银行信用卡。在我国,1985年6月中国银行发行了国内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出现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到现在不过十多年的发展历史。
  但近年来,我国信用卡业务发展迅猛。到去年年底,全国信用卡累计发卡3.9亿张,同比增长18%;中国人均信用卡0.3张,几乎相当于每个家庭拥有一张信用卡,卡均额度也首次突破万元。与此同时,信用卡风险快速累积。今年上半年,信用卡逾期欠款已连续六个季度涨幅超过10%,坏账率已达1.57%,创下两年以来新高,更是高于同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50%以上。银监会近日还下发通知,出于风险防控的考虑,暂停信用卡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申报。
  信用卡的出现提升了支付结算的效率,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促进了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但也可能伴随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2003年,因消费者的过度消费,韩国爆发了严重的信用卡危机,主要信用卡公司坏账率高达13.5%,几乎濒临破产,让韩国经济和民众都承受了巨大的打击。在我国台湾地区,同样也曾因持卡人无法偿还信用卡欠款而爆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2005年,人口不足两千万的台湾地区信用卡发卡4300万张,信用卡渗透率超过80%,大量民众因信用卡过度透支沦为“卡奴”,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那么,这种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大量出现的“卡奴”现象,如何才能避免在我国悲情上演呢?要防止“卡奴”现象蔓延,我们应该作出多方面的努力:
  首先,监管部门和银行应该未雨绸缪,加强事前的监管和防范。这次上海银监局对银行开出罚单的同时,明确提出“刚性扣减”监管要求。所谓刚性扣减,就是说银行在给信用卡持卡人授信额度时,必须扣除他在其他银行已经获得的额度。“刚性扣减”如果能得到贯彻落实,那么将有助于防止信用卡的过度授信。当然,这还有赖于个人信用体系的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还要加强对申请人资料真实性的审查,加强对异常交易管控,把好发卡审批和日常管理的关口。特别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要提高对信用卡风险的认识,不能因为争夺客户、抢占份额而放松要求,降低标准。那种跑马圈地式滥发信用卡,以追求数量为核心目标的发展模式,应该彻底摒弃。否则,商业银行将第一个品尝到粗放发展酿成的恶果。
  其次,要严格界定信用卡功能边界,防止跨界使用和违规用卡。信用卡是基于个人信用而发行的,基本功能是个人的支付结算和消费信贷,特点是小额、无担保、可循环。消费,即以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为目的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不包括生产经营方面的行为。但事实上,信用卡现在比较普遍用于经营性小额贷款,从生活消费领域“跨界”到生产经营领域。这种对信用卡业务的所谓创新,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信用卡的本质并放大了风险。随着P2P网贷的泛滥,这两年还有一些网贷平台明着暗着开通信用卡为投资账户“充值”业务,变相鼓励持卡人透支信用卡来进行所谓的项目投资。现在,大街上的电线杆,网站上弹出的窗口,也不乏“代办高额度信用卡”、“最快当天即可下卡”之类的小广告。奇怪的是,这些违法行为基本上都被熟视无睹。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信用卡持卡人要理性使用信用卡。作为支付工具和结算手段的信用卡,集安全、方便、快捷为一体,自诞生之日起就受到了欢迎。“卡神”们有很多招数玩转信用卡,比如用足消费免息期、用好商户的优惠和打折、适时申请分期付款,等等。利用银行提供的消费信贷便利,借助信用卡适度提前消费,对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一代而言不失是一个好的选择。但是,所有这些行为都必须基于自身的经济状况,基于良好的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支付结算应依法合规,提前消费要量力而行。在生活中,少数人自以为很聪明,办了很多信用卡“以卡养卡”,实际上是拆了东墙补西墙,窟窿补不了那天就成了“卡奴”。更有甚的是,少数人还借助信用卡违规进行套现、洗钱,游走在刑事犯罪边缘,那简直就是拿生命在刷卡。
  “Cash is not omnipotent,sometimes we need credit card”(钱不是万能的,有时还需要信用卡)。信用卡不仅是支付结算和生活消费的工具,更是个人信用累积的载体。在越来越开放的互联网时代,信用将成为个人最重要的名片,没有信用将寸步难行。做“卡神”还是做“卡奴”,我们应该不难作出选择。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原标题:做“卡神”还是“卡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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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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