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理财 > 债券

“09吉安债”28日起发行

2009-10-28 09:17:00    作者:葛春晖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7日公告显示,2009年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9吉安债”)将于2009年10月28至11月3日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5亿元,为七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第五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7日公告显示,2009年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9吉安债”)将于2009年10月28至11月3日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5亿元,为七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第五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区间5.00%-6.0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本期债券采取上证所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上证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4.3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10.7亿元。上证所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担保方式,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张元亮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