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保险的起源

2014-11-12 10:23:00来源:大众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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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在经历了一个久远年代的意识积淀之后,在经济的“催化”作用下,以一种商品的形式出现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早期,并伴随着殖民统治的扩张流传于整个世界。

中国民族保险的起源

□ 张子平

  图腾崇拜的意义在于人们相信在祈福中能够得到神的庇佑和保护,从而消除心理恐惧,并在现实社会中达到精神上的满足,这种满足是非物质的。随着文明的进步,人们对于自身生存状况现实的担忧,促使了物质保障体系的诞生:封建社会仓储制度的建立、公众联合抗灾救济体系的产生以及农垦互助等活动形式,都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雏形。而“保险”在经历了一个久远年代的意识积淀之后,在经济的“催化”作用下,以一种商品的形式出现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早期,并伴随着殖民统治的扩张流传于整个世界。

  中国民族保险的发端:

  19世纪中叶,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用长枪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加强了对我国政治、军事和经济的侵略。同时,外国保险公司纷纷登陆中国,并凭借不平等条约所持有的政治特权大肆扩张业务,垄断了早期的中国保险市场,从中攫取了巨额利润。

魏源与《海国图志》

  一些进步的知识分子以救亡图存为己任,开始研究西方的先进思想,希望从西方资本主义那里寻找到一条“富国强兵”之路。魏源、洪仁玕等人都先后在其著作中阐述了有关保险的思想。魏源在《海国图志》中,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西方的保险理论、实务及发展情况,为创建中国的保险业,作了理论准备。魏源是介绍西方近代保险的第一人。

  清同治四年五月初一(1865年5月25日)义和公司保险行创立,这是我国第一家自办的保险机构,打破了外商保险公司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中国民族保险业开始发端。19世纪70、80年代,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先后创办了“保险招商局”、“仁和水险公司”和“济和水火险公司”等官办保险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外商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控制。

  1907年,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部保险法规《保险业章程草案》上报清朝政府,1909年、1911年又在国外专家的协助下先后拟定《海船法草案》和《商律草案》,但都未颁行。综观清末时期拟订的保险法草案,对于保险法规以及涉及到的商法、海法两大法系都进行了探索,而且内容比较周全。这些保险法规虽未颁行实施,但对于民族保险业的兴起、发展起了一定促进作用,并对民国成立后的北洋政府时期的保险法规的制定,起了借鉴和依据作用。

  中国民族保险的兴起: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1914年—1918年),欧美列强卷入战争,无暇东顾,大大减缓了洋商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控制,中国民族保险业也获得了一次喘息之机,凭借民族资本实力得到了一次大的发展。

  从1912年到1925年,在中华大地上陆续设立的华商保险公司有39家。他们为维护民族权益而励精图治,迅速发展,经营效益显著,逐渐成为可与外商保险公司相抗衡的华商保险势力。

  1926年以后,中国保险业出现了一个新形势,就是中国金融资本开始投入保险业,民族银行开始兴办保险企业,其中“太平保险公司”就是当时最具典型的代表之一。

  1929年11月20日,金城银行独资创办太平水火保险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是太平保险公司的前身。金城银行是中国当时最著名的私营商业银行之一,其储蓄存款总额一直雄居旧中国私营银行榜首,与大陆、中南、盐业三家北方银行合称“北四行”。三年后,太平保险分支机构代理网点遍布华南各大城市,进而涉足南洋市场,成为华南保险业中规模最大的民营公司,尤使外商不再藐视华商保险。1934年4月20日,成立人寿保险部,1938年12月30日成立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到1941年底,太平人寿的有效保额达3500余万元,规模和实力已成为业界之翘楚。

  从1926年到1936年期间,由于金融业以其雄厚的资金投入,改善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民族保险业有了迅速发展,与1914年相比,公司数量增加了2倍多,资本金额增加5倍多,呈现一片新的景象。保险业务从国内扩展到了国外,民族保险公司开始走向联合经营管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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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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