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 城》

2014-11-12 10:37:00来源:大众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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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尖叫、迷离的梦境;艳丽的色彩、明亮的光线、呢喃的声音;扭曲的脸孔、狡诈的眼神、鄙夷的微笑;雾色的早春、井然的街道、奔涌的车流

《域 城》

张子平

 

(一)

  奔跑、尖叫、迷离的梦境

  艳丽的色彩、明亮的光线、呢喃的声音

  扭曲的脸孔、狡诈的眼神、鄙夷的微笑

  雾色的早春、井然的街道、奔涌的车流

  ……

  我抱着赤裸的身体钻出了人群,额头上爬满了汗水。梦游了吧,醒来却在Lynda的生日酒会上,记得早上刷牙时牙龈还出了血,乘地铁横越了这个城市,双手还留有报纸的油墨味道。

  Lynda的微笑很迷人,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把生日酒会定在早上。

  很庆幸,我没有裸睡的习惯。阳光好刺眼,使我看不清近距离的东西。一只猫用粗壮的尾巴扫拭着我的脚踝,喵喵的叫,Taxi停下来的时候,它毫不犹豫地蹿了上去,挤占了副驾的座位。

  司机是个光头,像一个木头人,没有表情,没有言语,对我有没有衣着好像并不在意,只管径直地往北开。那只猫有四只粗壮的爪子,黄白相间的皮纹很是光洁,显的很有野性,它趴在车窗上好奇的东张西望,不时地瞟我几眼,尾巴有节奏地摇摆。一只爱干净的野猫,我想。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只想尽快的回到住处,穿上件衣服。

  车速很快,窗外的景物像是刺眼漂白的流水疾驰而过。随着剧烈的颠簸和震动,汽车发出嘈杂、刺耳声响,我才发现这是一辆几乎要报废的车,内饰破烂不堪,到处沾满油污,散发着霉味。

  离我的住处应该还有一半的路程,远远的看见那块具有标志性的广告牌了,因为经常乘地铁,这块广告牌虽然很醒目,但并不熟悉,金黄的地明亮的图案,好像是酒水广告,一定是纯粮酿。汽车嘎然而止,司机下车打开了引擎盖,雪白的蒸汽顿时奔涌而出,好像是开了锅,司机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肌肉,好像要大干一场的样子,我很欣赏他的腹肌。老天,他好像把水箱拆了下来,滚烫的铝材克烫得他的双手吱吱作响,他竟浑然不觉,真是个怪人,看来我得再叫一辆车了。我下了车,跟司机打招呼,那只猫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跳上了路边的矮墙,威风地四下张望。

  司机笑的很诡异,这时我才注意到他其实很老,脸皮松弛、双眼浑浊,一口焦黄残缺的牙齿,他用溃烂的双手抚摸着发动机的引擎,嘿嘿地笑着。“上帝,保持清醒,这不是在做梦,我已经醒过来了,这是糟糕的一天。”我提醒着自己,朝前走去,准备再打一辆车。

  脚下的柏油路很干净,凉凉地刺激着我的脚底板。我走到路边的Taxi停靠点停下来,这里背阴,我在硬冷的清风中瑟瑟发抖。眼前,车水马龙,匆忙的行人表情麻木,视我如无物。我伸出右臂,大拇指朝下,踮起脚尖张望。几辆车在我面前停下来,同时打开了车门,司机们一个个探出光秃秃的脑袋,像是水面上漂浮的葫芦,我开始惊讶地面上的生活,这与地铁里的乘务穿着制服,衣冠楚楚形成鲜明的对比,我开始怀疑我是一只突然从污水井口冒出来的鼹鼠。顷刻间,鸣笛声大作,司机们也开始在那里大嚷,不停地向我招手。我好像一时耳塞,听不清他们在喊什么,脑腔里充斥着蝉鸣的声音,耳鼓撕裂的颤音让我恐惧,于是,我向西夺路奔去。

  路过一个十字路口,这里车很少,没有红绿灯,宽大敞亮的道路使我感到一丝的平和。记忆里,过了路口再往西一点,路南应该有一家咖啡馆,我以前常去的,是的,就是那里,康宁街11号,长满青苔的石灰岩雕刻的门柱和牌号还在,锈蚀的铁艺门栏,黑色的、努力弯曲的街灯,水晶亮彩的玻璃以及那浓郁、醇厚的苏门答腊曼特宁香味依然如故。过了咖啡馆,就是地铁的入口了。

 

(二)

  没有希望了,宇从警署出来,漫无目的地走着。南方的春天已经开始闷热起来,隆隆的雷声昭示着盛夏已经过早地的到来,宇的头发被风吹起来,撕卷着,就像路边的椰树。

  宇不明白,跟他在一起生活了三年的宁宁,在警署里居然查不到档案。宁宁失踪已经两个月了,对宇来说,海南已经是最后一站了,他记得跟宁宁认识的时候就是在这里,这里的一切是那么的亲切,就连海风也带着宁宁身上特殊的芳香,令人沉醉。

  下雨了,雨水很凉,打湿了他的衣服,路上的行人匆忙地奔跑,天色也渐渐地暗了下来,宇抬头仰望着天空浓重的云彩,痛快地淋浴着雨水,来往的车辆,溅起的水花划着弧线飘落在地上,宇感觉很美。

  “你呀,有着人类的脑壳,麻雀的容积,想问题总是那么简单”。宇对宁宁的批驳向来有点刻薄,但他很喜欢她的单纯。

  “没有啊,你想,如果我们在月球和地球之间架一座观光电梯的话,哈哈!干吗还要整天发射火箭啊。”宁宁爬到楼顶,望着大大圆圆的月亮,朝着楼下的宇大嚷。“要是那样的话,我要争取当第一个乘客,嘻嘻!”

  “想的美,人家科学家是吃干饭的呀!有许多科学问题是解决不了的。”宇自顾地在那里摆弄他的望远镜,预报里说凌晨两点有近百年来狮子座最大的流星雨。没有望远镜是不行的,他想,今晚真的很晴朗,明亮的月光使我能够看清物体的颜色,必须要用望远镜的。他把相机打开,装上胶片,熟练地调着各种参数。这是一款德国造配有蔡斯镜头的120康泰克斯相机,机身很重,款式有点过时,不过宇很热衷于这样的纯机械结构,全金属机身、安静沉稳,在理性与感性的中间,宇创造出了很多优秀的作品。

  宇站在楼下,抬头看着房顶上的宁宁。她光着双脚,托着下巴,明亮的月光映透她洁白的衣裙,透露出光洁的肌肤,修长的手臂、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梁、粉色的嘴唇,迎风轻舞的长发,还有那一阵阵令人迷醉的芳香,好美啊!宇深深地感受到这美的震撼力,他的记忆里好像没有能够超越它的东西了,他举起相机,记录下了这幅美好的画面。

  与宁宁的相识,是上帝对他的眷顾,宇一直在这么想,他们彼此深深地爱着对方。他喜欢被她抱着一只胳膊入睡的感觉,喜欢她早上醒来调皮地把他弄醒,然后给他讲述昨天晚上的梦,他喜欢看她熟睡后蹬出被子在外面乱动的脚丫。他们就是这样,已经彼此依靠,离不开对方了。

  宇在一个单亲家庭里长大,母亲去世后给他留下了这栋两层小楼,他也记不清父亲是怎么回事了,大学毕业后就靠为各类杂志提供摄影维生。

  与宁宁的认识是在三年前的一个夏天,他来到海南拍外景,宁宁突然闯入了他的镜头,她的手很秀美,在一回头的刹那用手撩动耳鬓的头发,特殊的光学结构完美地记录了这一瞬间,暗房里的宇久久地沉浸在令人心醉的海洋里。

  “还记得去年我们在黄山吗?在光明顶,就像今天晚上,月亮离我们好近呐!你看,我可以触摸到她。”宁宁伸出手臂,用中指轻轻地比划着。

  宇也爬上了屋顶,在她身边坐下来,伸出手臂,揽住宁宁的肩膀。

  “流星雨到来的时候,许愿很灵的。”宇说。

  “每一颗流星代表一个愿望,但每个人只能许一个愿,是吗?”

  “没关系的,今天的流星,都是你的。”

  “为什么?”宁宁疑惑地回过头,看着宇。

  “因为你是上帝的女儿,也因为他让我遇见了你。”

  宁宁慢慢地依偎在宇的怀里,这时,第一颗流星绚丽地划过天空。

  雨越下越大,宇的思绪被搅得很混乱。他漫无目的地走着,雨水流进嘴里,感觉甜甜的,这使他想起宁宁在的时候,他们经常在小楼的屋檐下接雨水喝,用一只细长明亮的玻璃杯,观察雨水的颜色,晶亮剔透、柔软甘甜。宁宁喜欢用雨水泡绿茶,她不喜欢泉水那硬硬的口感,对于雨水是否很脏的解释,她说那其实是大地的蒸馏水,很洁净。是啊,就像她洁白的衬衣、清澈的双眸、无尘的心灵。

 

(三)

  我径直地往西走去,眼前出现一条小路,一个很大的陡坡,我顺着往下走,这里似乎很宁静,也没有先前的那个地铁入口,这里真是寂静极了,就连风的声音也听不到。

  当我回过头的时候,才发现这是另一个世界了,我来时那条宽广的柏油路不见了,我只身站在一条悠长的小巷里,周围岩石砌成的高高的围墙,墙角的石臼,脚下阴湿的石板路,这是在那里,这是儿时的那条深巷吗?不是的,这里看不见一条狗,好像没有人在这里生活。我看看身上,已经穿上了一件旧的轻薄的白色衬衣。

  这里的阳光很明媚,使我的皮肤有种烧灼的刺痛,汗水顺着脖颈往下流淌,我眯起眼睛看看天空,碧蓝,没有一块云彩。

  “叮呤呤,叮呤呤”一串清脆的铃声飘过来,远处,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骑着一辆老式的自行车,歪歪扭扭地颠簸过来,车子稀里哗啦地响个不停。她留着半发,穿一件红色花格上衣,酱紫色的裤管上绣着一朵野菊,她扭头望着我,咧开嘴笑着,渐渐远去了。

  我向巷子的深处走去,张开双臂,双手触摸着两侧的墙壁,粗糙、凹凸的砾石使我的神经变得麻木,我闭上眼睛,感受着,回想起我祖上老宅院墙上那块粗糙的拴马石。

  巷子已经离我远去,我走出了巷子,可没有找到回家的路。眼前是一段崎岖的黄土山路,路面干硬,路边野草枯黄,不断地有砂石从两侧的山坡上滚落下来,沙沙地作响。山风呜呜地吹着,前面不远处好像是一个隘口,远远望去,升起一缕炊烟,我便燃起了希望。

  隘口相对比较宽敞,在背阴的地方有一个马厩,前面的空地上架有一口十饮的铁锅,一个衣衫褴褛的老者正在煮饭。

  “老人家,锅里煮的是什么?”我上去搭讪。

  “是开水。”

  “哦!”这里能喝上水真是不易,我想。

  “你路过这里?要到哪里去呀?”他问道。

  老者脸上刻着很深的皱纹,佝偻着背,一双干枯的手,骨节粗大,肮脏不堪。

  “不知道,这是哪里?我走着走着就来到了这个地方,我住在城里,那里有汽车,有飞机,我好像迷了路,这里好像离我来的地方很远。”

  “是很远,”老者站起身来,指指前面不远处的一座小土丘说。“绕过那个土堆,有一个邮局,你到哪里问问吧,或许可以找到出口。”他说完,就晃着光秃的脑袋进了一个狭小的窑洞。

  出口?我想。还真是这样,我怎么就忽然来到了这个世界?我得出去。

  这段路很长,我到邮局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火红的晚霞把整个山区映的彤红。邮局很老,黄土夯制的矮墙支撑起几个房间,厚重的门窗已经腐朽,深绿色的油漆斑驳脱落,玻璃没有一块完整,一只铸铁的邮筒孤单地立在那里,倔强地张着滑润的大口,昭示着它依然在努力地工作。我推开门,门杵吱呀作响,里面很干净,桌子上也没有尘土,正前方挂着一块铭牌,刻着“喀呐木里1号邮局”。

  “有人吗?”我喊道。屋里很暗,从破碎的窗户里射进几缕霞光,增添了几分暖意。过了许久,从里屋走出一个老太,感觉很面熟的样子,她的身板很硬朗,见了我头也没抬,弯腰从柜台的下面拿出一串钥匙。“来啦?跟我走吧,哎!年轻人呐。”她走起来一瘸一瘸的,穿着一双拖鞋,踢踏踢踏地发出声响。

  我没有选择,跟在她的后面,又走了很长一段路,这时天也黑了,星星荧荧地发着光,蓝色的、紫色的,感觉离我很近,这种感觉好熟悉呀,我还闻到了泥土的味道,我想。

  踩着坑坑洼洼的路,我被带到了一个宽敞的院子里,前面是一条很长的走廊,走廊的后面是一个个简陋的房间,好像是个旅店。

  “婆婆,我们到了吗?”我问到。

  “到啦,给你钥匙,从这儿往里走,头儿上第三个房间就是你的。”她递给我一把铜质的钥匙,圆圆的环,长长的柄,这使我想起小时候偷奶奶放在箱子里的点心时的情景,奶奶也有这样一把钥匙。

  “我明天回去,是吗?”我担心地问了一句。

  老太没有回答,瞬间消失在黑暗里了。

 

(四)

  飞机上,宇看着窗外美丽的云朵,柔软的,圣洁的,他伸出瘦长的手指,轻轻地触摸着舷窗的玻璃,这是一种令人神往的美丽,他似乎感觉到了宁宁的存在,他舒缓地闭上了眼睛。

  “离目的地还有多远啊?”宁宁裹了裹身上风衣,看着正在忙碌的宇。“天黑前,肯定到不了了啊。” 

  “从地图上看,大概还有200多公里吧,你快到车里去,外面有点冷,我一会儿就好。”

  车子左后方的轮胎被砾石刺破了,宇取下备胎,麻利地给它换上,用气压表检测了一下压力。这是一款切诺基7250型吉普,深蓝色的金属漆,是宇最喜欢的那种颜色。宇非常钟爱这款车,他喜欢它宽敞明亮的空间,辽阔的视野,调教的非常好的悬挂系统以及优越的越野性能,宇曾经驾驭着它穿越过沙漠、跋涉过沼泽地,它的非凡表现曾让宇产生过极大的满足感。

  宇看着在夕阳的余辉下泛着紫色光芒的爱车,心情愈发的沉重起来,它沉重的就像一块铅,沉在心底,让宇感觉呼吸得困难、胸口隐隐作痛。他上了车,给宁宁披上一件毛毯,朝她笑了笑,然后发动了引擎,迎着夕阳疾驰而去。

  “哦!美丽的唐古拉!”宁宁微笑着。

  夕阳火红的光芒染尽了大地,透过挡风玻璃,暖暖的洒在脸上。伴随着柔软的起伏和低沉的轰鸣,一路掀起金色的黄沙,将一层层绵延的山峦向身后抛去。

  “宇,那是朝圣的方向了。”宁宁微张着双唇,身体微微前倾,目光里充满了神往。

  “嗯!”宇应了一声,扭过头,爱怜地看着她。宇第一次感觉到失去了控制的力量,他仿佛看到了凋落在流水中的芙蓉花瓣,任凭他努力地伸出双手,也无法追赶上潺潺的流水,抓住些什么,只能看着它渐渐远去,他感到那水很深,深的幽暗,看不见底,让他恐惧。晚风透过车窗,划过耳鬓,呜呜作响,就像虚无的、空灵的游丝,撕卷着、缠绕着,离他越来越远。

  “听点音乐吧。”他定了定神,对宁宁说,更像是对自己说。他拿出一盘惠特尼.休斯敦的卡带,塞进录音机,他想换一下情绪。

  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已经看不清远处的东西了,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走夜路不是个好选择,宇想。

  “看来我们要在野外宿营啦。”

  “哈!很好啊,野营的感觉不错啊。”宁宁很乐意的应道。

  宇调转车头,驶出了公路,向空旷的地带又行驶了大约5公里,绕到了一个小土丘的后面。

  “这里背风,你留在车上,我去捡点儿柴火。”宇拿出一支哨子挂在宁宁的脖子上,然后递给她一把刀。“自己不要开车门。”他又叮嘱道。

  大约过了20分钟左右,远远地看到宇拖着一些东西回来了,宁宁看见他向自己招了招手,示意她下来。

  “这里的干柴不多,烧点这个吧,也算祭奠亡灵了。”宇扔下两付雪白的动物骨架子,把宁宁吓了一跳。

  “那边还有很多,都是藏羚羊,这几年这些动物遭殃了,皮毛被人剥了去,一部分人靠这个发了横财,快要灭绝了。”宇把那些白骨和捡来的枯柴堆在一起,又拿起油桶,淋上了点汽油。这里几乎没有风,安静的就像是在他们的小楼前面的院子里。宇擦亮一根火柴扔到柴堆里,顿时燃起了熊熊烈火,血色的火光映红了周围的一切。这篝火燃烧的好倔强啊,宁宁想。

  唐古拉山区的夜晚显得很明亮,天离地面很近,周围的景物也变得灰白。篝火渐渐地燃尽,浓烈的烟火飘散开去,凉意不断袭来,宇像一只猎犬,整夜警觉地守护着熟睡的宁宁,让她依偎在自己的怀里。不知过了多久,东方的天空开始变白,透过洁满霜花的车窗玻璃,隐约地看见天边一条耀眼的雪线。宇埋下头,深深地吻着宁宁的额头,暖暖地握着她柔软的双手,泪水模糊了眼睛。

 

(五)

  宇走下飞机,没想到Lynda会来接他。Lynda的车开得很稳,一路上他们很安静,Lynda似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话题,她知道对宇来说沉静一些会更好一点。

  从后视镜里,Lynda小心地观察着宇,可以看出这次远行的收获不大。宇一直看着窗外,紧锁着双唇,路灯投射的光线刻画出棱角分明的脸庞,“V”字领的黑色T恤勾勒着健美的身躯,Lynda感到一阵慌乱的心跳,不经意间脸颊飘过一抹绯红。

  Lynda递给宇一摞材料,把宇从悲悯的回忆中拉了回来。“你先看一下吧,发布会安排在下周四,你还有三天时间,这个系列的成败就在此一举了。”

  “我恐怕力不从心了,你换人吧。”

  “你不要着急拒绝我,晚上仔细看一下,模特明天就位。” Lynda向她看了一眼说。

  “你不能总是这样,应该有新的生活。”

  “好吧,试试看吧。哦,停车吧,我到了,前面一段我想走一走。”

  Lynda把车停下,远远地看见了那栋两层小楼,有一条石板小路从脚下一直延伸过去,周围很干净,路边尚未成熟的麦田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让人陶醉。看着宇远去的背影,她放下车窗玻璃,深深地呼吸,久久地不能平静。Lynda跟宇是大学同学,但不在一个班,毕业后Lynda创办了自己的时装公司,凭借自己的才智和果敢,几年下来在时装界已占有了一席之地。她跟宇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但在最初的几年来往的很少,主要是因为彼此不太熟悉,再加上最初创业的几年,Lynda生活得很艰难,其实她一直没有间断打听宇的下落,毕业时用的传呼机早已成了古董。两年前Lynda在一个影展上遇到了他,当时他跟宁宁在一起,聊了几句留下电话号码就离开了。宇的出现再次让她的心灵出现了波澜,她深爱着宇,但她有一种女人少有的理性和包容,对宇的感情她隐藏的很深,并且在心里也很真诚的祝福他们。后来宇成了她公司的兼职时装摄影师,宇的才华是令人羡慕的,她很欣赏宇那独特的视角和思考方式,她总能在他身上找到灵感。

  Lynda调转车头,打开天窗,加速驶去。她想起在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参加元旦晚会的演出,她画完妆走向后台的时候,一脚踩空整个身子向前摔了下去,正在身边经过的宇一把抓住她,才使她化险为夷,镇静过来的时候才发现抓住宇的手迟迟没有放开,弄得很尴尬,幸好当时灯光很暗,周围的人不多。从那以后,她见了宇就有一种忐忑不安的感觉,宇好像也感觉到了什么,总会在适当的时候调节好气氛,为此她很感激宇。也许,一个女人永远无法忘记在心灵上第一个入侵者所带来的强烈震撼吧,心底的那块滋生爱恋的土壤在不经意间,萌发出温馨的、羞涩的、嫩小的野花,悄悄地绽放,散发着瓣瓣的清香,伴随着一阵阵惊喜的恐慌,让自己迷失了,不知去向。

  等看完Lynda的策划方案已到深夜,他感觉到了Lynda的良苦用心,感动的想落泪。在创作上,他与Lynda的心灵是相通的,能看的出,Lynda的这次发布会实际上是为他和宁宁准备的,它演绎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用时装的特殊语言结合T型台的舞美效果,造就了一个成年人的童话。这是个伟大的女人,他拿起电话,拨通了Lynda的号码。

  一整天的忙碌,把大家搞得身心疲惫,宇好像暂时忘记了痛楚,沉浸在创作的气氛里。

  “晚上一起吃饭吧,还有一个朋友介绍你认识。” Lynda在他身边坐下,递给他一听啤酒。

  “嗯,好吧。”他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吃西餐可以吗?那家餐厅里这儿不远,我们可以走着去。”

  “哦,没关系,我很习惯的。”

  宇收拾完他的装备,与Lynda一起走出摄影棚。晚风暖暖地吹着,街灯点亮了整条街道,路政的洒水车将马路洗刷一新,Lynda感觉心情好极了,这也是她难得轻松的一天。跟宇肩并肩地走着,听着路边的树叶沙沙作响,Lynda有一种略带酸涩的幸福感,她望着宇,很想去拉他的手,但她告诫自己不可以去做什么,跟宇这种若即若离的走在一起还是第一次,她想。宁宁真的能回到宇的身边吗?马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多,使得整个城市都显得很安静。

  “这家餐厅你常来吗?”宇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感觉这里装修的很特别。

  “怎么样,环境还不错吧?一般有重要的客户来,我们都来这里。老板是我的一个老乡,他的夫人是法国人,这里的牛排做的很地道。” Lynda说。

  “我们点菜吧,都很晚了,我也饿了。”

  “不等你那位朋友了?”

  “他晚一会儿才来,不必等他了。这几天还真是要谢谢你,我已经看到希望了。”

  “该说谢谢的是我,要不是你这个作品,我恐怕会消失在这个城市。”宇不好意思地笑笑。

  “没那么夸张吧,深沉的那么严重还了得啊!”

  “发布会什么时候开?方案这样就差不多了,后天所有的片子就能出来。”宇说。

  “周四上午10点,希望你能来。”

  “再说吧,这几天可能去趟槟城,我想起一个地方,宁宁可能在那里。”

  “槟城?你是说在纳索拉贡山西部的那个槟城?”

  “是的,她曾经跟我说,小时候在那里长大,很多年了,很想回去看看,那里可能有她美好的回忆吧。”

  “这么说她知道自己的得是什么病?”

  “或许吧,她自己能感觉得到,但她也从来不提病的事。”

  “不过,槟城现在是座死城了,三年前就给封了,你不应该再去那里了。”

  “宁宁去得,我为何就去不得?”宇看着窗外,平静地搅拌着咖啡。

  Lynda沉默了,她知道宁宁在宇心中的分量,这么多年来,宁宁已成为宇生命中的一部分了,不能割舍,作为女人,她有一种酸酸妒意,但她知道,这是宇不同于其他男人的地方。

  “在宁宁的一本书里有一张那里的照片,那里真得很美,出乎你的想象。”宇说。

  “槟城都要被人忘记了,也许也没有人再愿意想起它。据说,当时没有一个人跑出来,大火烧了三个多月。后来,军队在方圆百里外垒起了高墙,不允许任何人靠近。”

  “在那场瘟疫有幸存下来的吗?”

  “根本不可能,水源和土壤都受到了污染,进去的人都没出来,最后几乎看不到生命的迹象了,就连植物都变成了黑色,就只有把它烧掉了。” Lynda回忆说。

  槟城实际上是一座比较新的城市,不过二十多年的历史,方圆大约有150平方公里,“回”字形结构,布局清晰。它原先是一个偏远的古镇,位于纳索拉贡山西部两百公里,海拔3500多米,两百多年前已被沙漠吞噬掉,可后来在古镇中心位置的一眼井不断的冒出水来,慢慢地变成了一处湖泊,没有几年的时间,这个地方毅然变成了一片绿洲。这个镇原名槟榔镇,是当时一个十分繁荣商贸中心,新城建成后就取名“槟城”。槟城实际上是一个沙漠绿洲,新城建成后就成了富人俱乐部,世界各地的富豪们都在这里购买了地产,投资于娱乐业。这里只有一条铁路和一条不宽的公路,不过诺大的停机坪就有上百个,可见当时的繁华。歌舞升平、灯红酒绿、奢华淫逸,这里一度成为富人的天堂。几年前一场瘟疫席卷了整个城市,疫情蔓延得很快,根本无法控制,几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三十多万人都死光了,大街上到处可以看到腐烂的人和动物的尸体,城中心的湖泊远远望去黑油油的,往日的清澈早已荡然无存,散发着恶臭。那场瘟疫一直是个谜,疫情发生时,就不允许人员外出了,并动用了空军和陆军进行全面封锁,好在那个地区比较偏远,没有波及到其他地方,最后不得已就把整个城市烧毁了,据说还用了核弹。

  “我也听说过那里的事,不过消息一直封锁的很严,流传的版本有很多,谁也搞不清是真是假。”

  “恐怕你连靠近的机会也不会有。”

  “那我也要试一试,不然我不会死心的。”

  “哦,他来了。” Lynda站了起来。

  宇回过头,同时起身。

  “陈景梁,早就听Lynda说起你,很荣幸!”来人伸出手。

  “方宇,谢谢!”

  “陈景梁先生是有名的脑神经外科医生,没经你的允许我把宁宁的病历给他看了,你不会生气吧?” 落座后Lynda介绍道。

  “怎么会,辛苦您了,陈先生。”这多少让宇感到意外,他打量着眼前这位与他年龄相仿的年轻人,高挑的身材,瘦长的脸颊,头发有点儿卷,戴一幅黑色的窄边眼镜,穿一身条文西装,浅粉色的开领衬衣,张显着他张扬的个性。

  “嗯,是这样的,通过CT照片和病历介绍的情况分析,病人脑干部位有一定程度的水肿,还有部分细胞坏死,导致神经中枢上半部开始萎缩,这种病目前医学上没有合适的定义,但从观察报告看该出现的病理特征都没出现,这很令人奇怪。她有遗传病史吗?”

  “应该没有,当时医生告诉我她只可以活几个月了,她好像根本没有把病放在心上,我也没有把实情告诉她。”宇说。

  “告不告诉她已经不重要了。”

  “你是说,她已经……?”宇迟疑了一下。

  “有这种可能,不过也不一定。这几年我跟我的导师一直在研究一个课题,就是安塔纳林球病毒,这种病毒来源于一种新型流脑病毒的变体,它会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人体,主要表现特征就是病人常晕倒,但没有疼痛,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扩散到人的脊髓神经系统,使其坏死。作为一个医生,告诉你这些一定很残酷,但我希望你能面对现实。”

  “不!不!”宇埋下了头,向他摆摆手,示意他不要说下去了,他不忍心听到宁宁是被这样残忍地折磨死的,他的眼泪毫无顾忌的流了出来。Lynda有点不知所措了,慌张地递给他一张面巾纸,她没有想到会对宇产生如此大的触动,她第一次看到那双眼睛就像两道打开了的闸门,泪水奔涌而出,她开始后悔选择这样的方式来唤醒宇,现在看来,是自己残酷地破碎了他的希望,这真是一个极其低级的错误,她想。

  “其实,你不必这么悲痛,她不会感觉到太多痛苦的。”陈景梁扶了扶眼镜又说。“这是个很奇特的案例,我们更想找到她,不要放弃希望!她很知道怎么保护你,你也很幸运,没有被感染。看来,她是主动出走的。”

  “我也这么想,不过又不像是这样。”宇定了定神。

  “你能讲讲她失踪的经过吗?” 陈景梁问道。

  “拿到医院的诊断第二天,她对我说她想去趟西藏,她说要赶到朝圣的时候去参加朝拜,我的印象里她是不信佛的。西藏之行很顺利,只是病情有所加重,不过她说自己很开心。”

  “她最喜欢吃甜筒了,就是上面加了巧克力的那种,那天我们外出,走到顺昌街公交车站牌那里的时候,她要我去给她买甜筒,我回来的时候看见她站在哪里一动不动,我喊了一声,她没有答应,我就上前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谁知当她转过脸来,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这不是宁宁,就这样她就失踪了。这几个月,我找遍了所有我们曾经去过的地方,没有一点线索。”

  “你报警了吗?”

  “报了,不知为什么,警局里没有她的档案,这一点让我很迷惑。”

  “以前我们跟踪过的几个病例,最后也没了线索,不过,不同的是,她好像很清楚自己的事情,极有可能她是自行离开你的。”

  “什么?这么复杂啊!” Lynda瞪大了眼睛。

  “我也有这种感觉,我一定要找到她。”宇说。

  从餐馆出来,Lynda和陈景梁看着宇远去的背影,沉默不语。良久,陈景梁点上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问道:“他们认识多长时间了?”

  “很多年了,怎么?”

  “哦,没什么,只是感觉有点什么不对头。” 陈景梁笑笑。“大概是我多疑了。”

 

(六)

  我拿着钥匙顺着走廊继续往里走,由于没有灯光,只好摸索着前行,什么也看不见,只感觉两只手摸到的地方粘糊糊的,大概是青苔吧,我闻到了一股霉味。这样走了一会儿,转过一个拐角,看到前面有一点微弱的灯光,感觉才逐渐好起来,等走到跟前,看见一个光着脊梁的中年人,带着一副很厚重的近视镜,借着半截蜡烛不断跳动的灯光,在翻看一本很旧的书。我向他打了一声招呼,他头不没抬,只是瞟了我一眼,从眼镜片后面透出的那双眼睛让我不寒而栗,我没敢多想,径直朝我的房间走去。

  这与其说是旅店,倒不如说是监狱,粗陋的木床铺着稻草,不远处放着一只几天没倒的马桶散发着恶臭。管不了许多了,我已经累了,倒在床上,拉过潮湿的被子,很快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锣声把我惊醒,我听见外面人声鼎沸,非常嘈杂。我没来得及多想就随着众人一起跑了出去,这时院子里已站满了人,这么多人不知一下子从哪冒出来的,昨天夜里可是安静得要死。我看见他们每人手里拿着一只破碗,好像在等待着分吃的。我被众人簇拥着到了院子中央,这时我才看到,这是一群跟我一样,衣衫褴褛的人,他们中间有年老的,也有年少的,还有妇女,我开始害怕起来,这简直就是个难民营,我看到他们一个个表情麻木,还有很多缺胳膊少腿的。我努力地往外挤,想找到昨晚送我来的那个婆婆。“肯定搞错了!肯定搞错了!”我开始有点发狂起来,挥拳打到挡在我前面的两个人,大声地吼着,可是所有的人好像都没有听见我在喊什么,依旧在那里嘈杂地拥挤着。

  院子逐渐地安静下来,大家好像都分到了一碗羹,蹲在四周的墙脚下吃了起来。我靠着院子中央那根粗壮的拴马桩,身上冒着虚汗,长长的头发遮盖了我的脸,透过头发的缝隙,一缕缕清晨的阳光刺得我眼睛睁不开,我狠狠地打了一个喷嚏,用双手捂住脸,绝望地坐了下来。

  “喂!3号的!”一个人向我走了过来,我这才知道自己被编了号。

  “新来的,哈?!”那个人从我身边坐下,把那只破碗一扔,抽出一根烟说:“借个火。”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裤子口袋,好像我的那只打火机还在,我给他点上。

  “谢谢!我叫李广,你呢?”他向我伸出手。

  “聂荣。”我握了握他的手,没怎么理他。

  他摸了摸自己浓密的络腮胡子,向四周看了看,然后凑到我跟前说:“兄弟,来了这儿,就老实点呆着啊,要不是要吃亏的。”

  “这里是哪儿?”我问道。

  “我也不知道,没人知道这是个什么鬼地方,我来了好几年了,怎么来的都不知道,他奶奶个球!”

  “我也是啊!怎么出去啊!”

  “我要是知道,还会在这里呆着吗?真是!不过你可别动跑的念头。”

  “跑了也没用。”他又自言自语地来了一句。

  我没有言语,呆呆地看着远处山上那颗孤零零的松树,长地奇形怪状的,但又苍拔有力,它的树冠一定很大,我想,我的家乡山顶上也有这样的一棵树,小时候常跟同伴去采松果吃,去年回去的时候说是遭雷击了,成了两半,不过自从我到了城里,上了大学再也没有去看过那棵树,小时候的玩伴大都结婚生子了,来往也少了,想想真是好多年过去了。

  过了一会儿那个人抬起屁股,拍拍我的肩膀喊道:“走喽,干活了。”

  我跟着他,随着人群朝一个山沟走去。

  这是一个很大的采石场,远远的听见铁锤砸在石头上铿铿锵锵的声音。太阳已经很高,干活的人个个汗流浃背,浑身污浊。我随便捡起一幅挑篓,跟那个络腮胡子一起挑起碎石来。在石场的高处有几个星状的塔楼,隐约可以看见几个晃动的人影,山风卷起的沙尘吹得睁不开眼睛。我感到身体很虚弱,汗水已经湿透了衣服,走起路来上气不接下气,这种体力活多年没有干过了,况且我大概断粮好几顿了吧。干了没有多久就到中午了,锣声响起的时候,大伙都纷纷倒下来休息,横七竖八地躺着,我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下,揉着红肿的肩膀。这时有个监工模样的人走过来,看看我,点了点头,然后转过身大喊:“都给我起来!排好队,把手背在屁股上,给我蹲下!快点!快点!”

  但见那些人慌慌张张地爬起来,按照他说的,自觉地排好了队,蹲下。我还没弄明白怎么会事,就被人拽着胳膊拖到那些人中间按倒在那里。不一会儿又陆续来了几个监工,开始逐个掀起我们的衣服,检查着什么,等轮到我的时候,我发现他们用手在不停地摸我颈椎下的第七块骨头,嘴里还叽里咕噜地念叨着什么。这项工作没用多久就结束了,他们带走了几个人,那几个人连哭带叫的,感觉很是凄惨。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木木的杵在那里,我忽然感觉到在这里的所有人都是那么轻飘飘的,好像脚没有生根似的,当我仔细观察的时候才发现,他们没有影子,包括我自己。我惊出一身冷汗,难道我… …?不可能,我努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很疼。

  “走吧。哈哈!瞎琢磨什么?”昨天夜里戴眼镜的那个家伙像个幽灵似的飘了过来。“嗨!又有几个拉去喂了,哈哈!”他发神经似的大笑道。他抬起手捋了捋仅剩的几根头发,我发现他的袖口是空的,前手臂的肌肉不见了,只剩下几条筋腱抽动着几根手指。我惊讶的长大了嘴巴,他见状不屑地瞄了我一眼,又飘走了。“靠他妈!见鬼了!”我骂道。

  “3号!”有人喊我。我扭过头,看见一个穿白大褂的女人走了过来,像是个护士。“走,跟我去体检。”

  她长得瘦瘦长长的,眼窝深陷,高高的颧骨,鼻梁很长,嘴唇薄的像两把刀片,两只手插在褂子的兜里,走起来一晃一晃的。我突然忍不住想笑,这么奇怪一个人,我还是头一次见。

  跟着她我来到一个简陋的窑洞里。这里有这么多石头,还住窑洞?真是个逻辑性错误,这里要么不该有石头,要么不该有窑洞。我正在琢磨,坐在对面的一个肥胖的老头说话了:“你们这些人不健康,是要吃药的,张开嘴让我看看。”他拿着一把不锈钢勺子朝我走过来,压住我的舌头,仔细的看了看。“瞧见没有?舌苔很绿,牙齿也不好,这样会把病传给我的莫哈姆的,来给他药丸吃。”不由分说,几个壮汉就掰开我得嘴,把一粒蚕豆大的东西塞了进去,在后背上使劲一拍我就咽下去了,只在口里留有一点淡淡的朱古力味道。

  晚上我坐在院子里沐浴着清冷的月光,回想起我的小屋和我生活的那个城市,一阵悲伤袭上心头。我想起了Lynda,不知道她现在怎样,这个唯一让我心动的女人,真的让我很牵挂。她的时装秀该开始了吧,我突然离去会不会给她造成影响?我想会的,我的工作还没完成,还有两套衣服的设计没完成呢,我想她该急得发疯了吧。我似乎看到了她发脾气的样子,脸蛋气的圆鼓鼓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咬着下唇,一句话也说不出的样子,很可爱。记得一次跟她开玩笑,说她生气的时候,在戴上一幅绿框太阳镜就是一只活脱脱的小青蛙了,逗得她噗嗤一声喷出了鼻涕。我不敢确定她是否喜欢我,我也确定不了自己对她的感觉是否上升到了爱情的高度,总之,此刻唯一让我想起的就是她了。呵呵!一个大男人这么拿捏不准女人的心思啊,我笑话自己。

  这时,院子里已三三两两地出现了几个人,没想到他们也有出来闲谈的习惯。络腮胡子把一条黑悠悠的毛巾甩在肩膀上,搓着胸脯上的泥灰,踢踏着拖鞋走到我跟前。“他们给你吃药了吧,哈哈!”

  “他们给我吃得是什么?”我问道。

  “来这里的人都得吃的,哈哈!”他有点得意。“吃了,你就老实听话了。那玩意上瘾,这里的人都叫他瘾丹,过一阵你要是吃不上一颗,就如上万只蚂蚁啃你的骨头,啊哈哈哈哈!”

  “什么?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嚯地站起来,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擂起拳头,就要揍他。

  “嗨!嗨!小子,别犯混啊!挺大的一个人了,哼!”他抓住我的手,指着我的鼻尖嚷道。“再说了,你要是不吃,大家能平衡嘛,是不是各位?”

  “哈!哈哈!哈!就是,我们吃的时候,也没人告诉我们呀!再说,要是他告诉了你,我们还不得把他整死?呵呵!”众人齐声道。

  “不信呐,你问问博士?”络腮胡子说着,一把拽过那个戴眼镜家伙。

  我觉得天旋地转,感到被愚弄了一般,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一群混蛋!”我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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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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