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新闻

医患纠纷形形色色 维权之路曲曲折折

2012-04-08 11:38:23     作者: 马喜生 黄彩华    来源: 法制日报案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医患纠纷,食管静脉曲张,医方
[提要] 患有精神残疾的徐某,因在其母急诊观察期间将护士殴打致伤,被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判决赔偿护士江某医疗费等合计1603.5元。经过数十次调解,最终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和血液中心根据各个患者的实际情况,给予了适当的“无过错”经济补偿。

  陪母就诊争吵之中打护士

  患有精神残疾的徐某,因在其母急诊观察期间将护士殴打致伤,被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判决赔偿护士江某医疗费等合计1603.5元。

  2011年3月24日,徐某的母亲在某医院急诊观察室就医。徐某发现其母亲的心电监护器未能正常显示,便与护士江某发生口角,并突然出手用力打在江某的左脸上,导致江某受伤,验伤结论为左脸挫伤。江某支付医疗费463.8元,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江某将徐某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徐某于当年3月4日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三级。法院认为,徐某未能合理控制自身情绪,致使江某在正常工作中受到伤害,徐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徐某称江某辱骂在先,但未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据予以证实,且根据相关在场人士的询问笔录判断,双方在之前并未产生过激的言语冲突,故江某对涉诉纠纷并不存在明显过错。

  (江跃中 韩根南)  

  幼子病亡父亲率众砸医院

  黄某6个月大的儿子在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便电话通知亲属、老乡数十人赶到医院。黄某等人根本不听医院和会诊专家的解释,坚称存在医疗过错,部分人员情绪激动,动手追打住院部内科病人及有关医务人员,造成无辜病人和医务人员不同程度受伤,住院病人走的走,逃的逃,各种医疗设备、玻璃遭到不同程度损毁。

  当天,死者家属还强行抱走患儿尸体,在医院大门口、门诊部等处游行,导致医院门诊正常诊疗秩序停顿,家属及亲友在医院大厅情绪激动,与维持秩序的警务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家属还用坐椅、砖头等砸烂玻璃窗,致使大厅行人无法出入。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李立志 番宣)

  诊断不一患者花了冤枉钱

  卢某到一家医院看病时被诊断为重度食管静脉曲张、慢性非萎缩性胃炎、脂肪肝等症状,住院期间共花费3000余元医药费。出院后,卢某又换了两家医院复诊,复诊结果都排除了她患有重度食管静脉曲张。这两次治疗,卢某又花了近9000元。觉得很冤的卢某,将第一次为其诊断的医院告上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诊疗期间对卢某是否患有食管静脉曲张提出了保留意见,未对该症状用药治疗,主要是治疗胃炎等疾病。由于卢某在其他医院进行治疗均为自身的原患疾病,而非该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的疾病。据此,法院驳回了卢某的诉讼请求。

  (王斯 刘孙丽 欧云略)  

  处置迟缓危重病人当日亡

  2010年12月4日,魏老太的老伴靳大爷因出现胸痛、胸闷来协和医院处就医,后被收入急诊科,并被诊断为冠心病、心绞痛。12月5日凌晨,靳大爷突然出现意识丧失,心率血压下降,后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魏老太将医院告上法院,索赔损失63万余元。

  经医疗过错鉴定,显示医院方针对靳大爷危重病情评估不足、重视不够,未向家属充分告知,而且靳大爷的心衰也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最终,鉴定结论为,靳大爷的死亡与他基础疾病较重、病情进展快有直接关系,医方观察、抢救不够积极全面,对靳大爷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医方应承担轻微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鉴定显示医疗机构在靳大爷病情突然转危后,处置不够积极,认定协和医院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判令医院赔偿魏老太12万余元。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孙思娅)

  住院输血无辜患者染丙肝

  15名白血病患者在住院期间,因输血先后感染上丙肝病毒。忍受着双重病痛折磨的患者毅然向医院和血液中心提出索赔。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召集卫生部专家调查后惊奇地发现,由于现有血液检验技术存在局限性,丙肝病毒在窗口期内无法检测出来,存在5%以下的漏检率,医院和血液中心对此无法控制。

  一边是病贫交加、亟待救助的白血病患者及其家庭,一边是殚精竭虑、救死扶伤却无辜被告上法庭的医院以及依法履行了自己职责的血站,面对这种“冲突”,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主审此案的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沈菁认为,尽管现有血液检验技术存在漏洞,但面对无辜的患者,医院和血液中心也应勇敢承担起“无过错赔偿责任”。沈菁同时也劝导患者清楚认识疾病发生的原因。

  经过数十次调解,最终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和血液中心根据各个患者的实际情况,给予了适当的“无过错”经济补偿。    (阮有凤 冒群)

  擅查乙肝医院违规又泄密

  医院私自对求职者小张做乙肝检查,并告知用人单位,致使小张被拒录用。小张以侵犯其隐私权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违规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且没有按规定把报告单独密封后交受检者本人或其指定人员,侵犯了小张的隐私权,医院应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医院的行为还导致小张被拒绝录用,给小张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应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酌情认定为8000元。

  对于小张主张的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一审判令医院以书面形式向小张赔礼道歉,退回小张体检费4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马喜生 黄彩华)  

system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