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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批食品加工企业签署用盐安全"责任状"

2012-07-12 11:59:45     作者: 戴晓蓉 沈平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责任状,食品加工,安全监管
[提要] 近期曝光的佛山“威极”酱油添加工业盐事件,引发公众对食盐安全的高度关注。为加强规范我市食盐添加品市场,昨天,市盐务局与全市首批30多家食品加工企业签订“责任状”,未来我市的食盐安全监管将进一步严格化。

  近期曝光的佛山“威极”酱油添加工业盐事件,引发公众对食盐安全的高度关注。为加强规范我市食盐添加品市场,昨天,市盐务局与全市首批30多家食品加工企业签订“责任状”,未来我市的食盐安全监管将进一步严格化。

  据介绍,目前,在我市食盐安全监管过程中,也发现少部分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依法经营意识薄弱,主要表现为在加工时使用劣质盐料等。此次市盐务局与企业主体签署的责任书,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责任书中进一步明确:食品加工企业购进和使用的原料食用盐必须是合格碘盐,企业必须从所在地盐业公司或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商户、特许经销商购进食盐,同时对购进食盐必须建立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等。今后,对凡不符合规定的生产行为,有关部门将予以严惩,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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