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9 16:39:48 我要评论
罗强 来源: 重庆晨报昨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发布消息,7月20日和7月29日,2012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将在全国发行。第九期储蓄国债的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4.76%,最大发行额为280亿元;第十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5.32%,最大发行额度为120亿元。两期国债均从2012年7月20日起息,按年付息,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均面向个人投资发行
两期国债发行对象均为个人投资者,单一账户每期最高购买限额为500万元。
重庆营管部的消息说,两期国债个人债权托管账户实行实名制,可以挂失补办,可以提前兑取,提前兑取将收取本金额1%。的手续费,或是办理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但不可流通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公告公布日至发行开始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该期国债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该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发行剩余额度由财政部收回。
20家银行都可以购买
重庆参加此次国债发行的代销试点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汉口银行、恒丰银行、成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哈尔滨银行、富滇银行和大连银行等20家银行在渝营业机构,广大市民可持身份证前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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