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0 17:39:52 我要评论
王宇、王培伟、王子微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王宇、王培伟、王子微)央行最新数据披露,截至二季度末,我国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长10.3%,增速比上季度末高0.2个百分点。虽然只是0.2个百分点的微幅增长,但这却是房地产贷款季度环比增长在连续八个季度回落后的首次回升。
信贷资源对楼市配置的细微改变,传递出市场回暖的微妙变化,对此分析人士指出,为防止下半年房价的大幅反弹,差别化调控的楼市政策底线不能松动。
房地产贷款增速两年来首次回升
根据央行数据,自2010年二季度起,我国房地产贷款增速开始逐季回落,此次二季度的回升是连续八个季度增速回落后的首次反弹,房地产贷款增速的下行曲线出现拐点。
“这主要是与今年二季度货币和信贷政策加速微调有关,在流动性由紧趋松的转变过程中,个人按揭贷款以及房企开发贷的增速都有所提升。”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央行连续降息、下调准备金率,居民购房需求有所反弹,银行信贷也有所松动。
一般而言,房地产贷款中,包括地产开发贷款、房产开发贷款及个人按揭贷款。根据华创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华中炜的观察,相比于其他两个贷款项目,个人按揭贷款增速的回升最为明显,二季度累计同比增速从一季度的-5.5%上升至0.8%,增幅达到6.3个百分点。
根据央行数据,二季度末在个人购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1%的同时,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更为明显,增速比上季度末高出8.8个百分点,呈现出强势回升态势。
银行信贷资源对楼市资金配置的细微改变,也传递至普通购房者身边,记者采访中也了解到,与去年相比,今年银行对消费者首套房个人按揭贷款审批速度明显加快,利率幅度也有所变化。
“去年各银行对按揭贷款的审批比现在要严格很多,交易时我们会提醒买卖双方银行放款时间问题,以免因延迟出现合同纠纷,现在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少了。”位于北京亚运村链家地产公司的一位交易员告诉记者。
市场阶段性微幅回暖趋势显现
专家指出,作为经济运行的先行指标,银行贷款增速波动的背后,往往可以传递出企业投资冷暖的变化,联系到二季度楼市其他指标的反转,我国房地产市场阶段性回暖的趋势已经显现。
根据央行数据观察可以发现,房贷增速与市场景气程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如我国房地产贷款在2010年二季度开始出现增速逐季回落的现象,我国楼市也于2010年下半年开始步入隆冬,而随着二季度贷款增速的回升,企业资金、投资、土地购置等指标在二季度出现了微幅回升迹象。
国家统计局最新披露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显示,在连续数月增速走低后,房企资金到位增速于4月份触底,在五六月份开始回升,房企的资金到位曲线呈现出“筑底昂头”迹象。
数据显示,前6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速仍在下降区间,但二季度以来,环比增速已经趋稳,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环比降速也于近三个月明显趋缓。
受以上楼市先期指标的影响,自3月起我国主要城市成交量回暖势头渐显,近期价格亦出现止跌回升势头,中指院百城价格指数显示,6月全国百城住宅均价环比上涨0.05%,这是自2011年9月后在连续9个月环比下跌后的首次上涨。
防止价格反弹楼市调控底线不能松动
当楼市信贷增长、房企资金压力有所缓解、金融资源在楼市配置中出现细微变化时,市场对价格反弹的担心随之而起。
“楼市回暖当然有利于稳定投资,不过稳增长的压力正在逐渐改变地方政府的调控态度,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微调正暗流涌动。”华中炜表达了其对楼市回暖后的担忧。
“如果市场活跃的背后是由真实需求推动而不是由投机性泡沫所堆砌,那么这样的回暖并不是件坏事;但如果其中掺杂大量投机性需求,那么这样的回暖必将损害中国经济。”郭田勇建议,未来必须坚持差别化楼市调控政策底线,防止房价的大幅反弹。
专家认为,经过本轮两年多来的楼市调控,目前鼓励刚需、抑制投机的差别化楼市调控政策,已经成为抑制房价大幅反弹、防止楼市脱缰的有力绳索,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没有取得明显成效时,这一政策底线不能动摇。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稳增长”政策并不会使房地产调控大方向发生根本性的逆转,政策基调仍将维稳,力度基本保持不变,“抑投机”与“保刚需”仍将是下半年楼市调控两大主题。
“随着政策见底和房价看涨的预期有所抬头,不排除中央在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等各领域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调控政策,以稳定市场预期。”连平预计。
瑞穗证券亚洲公司董事总经理沈建光认为,当前房地产政策进入博弈阶段,在房价与销售有所回升之时,打压房地产投资投机性需求的目标不会动摇。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