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12条”为淄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14-09-03 09:08: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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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共计12条,紧紧围绕政法机关预警、打击、调节、保护、服务五项职能做出指导,旨在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韩国祥说,淄博市各级政法机关也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

  淄博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资料片)

阅读提示
  近日,为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发展打造最优法治环境,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淄博市委政法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政法职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计12条,紧紧围绕政法机关预警、打击、调节、保护、服务五项职能做出指导,旨在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 本报记者 马景阳 刘 磊 本报通讯员 贾晓松 

   《意见》应时应需而生
  “淄博作为传统老工业城市,正处于加快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各类困难和问题丛生,这不仅影响经济发展效率,也影响社会稳定。”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韩国祥说。
  记者了解到,1—7月份,淄博市规模以上工业利税、利润增幅同比回落4.1个和6个百分点,市场需求不足,企业成本上升、利润降低,由此引发的非法集资、恶意经营、恶意骗贷、恶意逃避债务等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增多,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增多。
  此外,受经济下行影响,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增大,部分银行抽贷、压贷、缓贷,企业之间互相担保、连环担保、交叉担保,往往一家企业出现债务问题,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多家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特别是少数企业恶意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了今天不管明天,出现问题就选择“跑路”,对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冲击。
  “面对如此严峻形势,迫切需要政法机关及时介入、全面参与,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规范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韩国祥说,《意见》便是在如此大环境下应时、应需而生。
  《意见》共计12条,紧紧围绕政法机关预警、打击、调节、保护、服务五项职能做出指导。包括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统一执法思想,注重执法效果;发挥预警职能,防范经济风险;发挥打击职能,严惩经济犯罪;发挥调节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保护职能,营造公平环境;发挥服务职能,提供高效服务;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建立重大经济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等。
 兼顾经济、社会、政治效果
  “我们制定出台《意见》,开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活动,首先就要求政法干警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既注重法律效果,又注重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对有利于发展的坚决予以保护,对阻碍发展的坚决予以打击。”韩国祥说,要把执法办案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加以审视和判断,既要严格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又要防止孤立办案、就案办案,使执法办案既符合法律要求,又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到统筹兼顾。
  “预防、打击只是手段,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才是根本目的。”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经济犯罪侦查一中队中队长孙毅说,如今在处理经济类案件时,作为最基层的政法干警会建议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尽可能采取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经济纠纷,不要轻易纳入司法渠道,防止延误企业生产经营的最佳时机。
  记者了解到,《意见》出台后,在严打经济犯罪的基础上,对轻微经济犯罪用好“宽”的一手,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特别是在办理企业破产重组、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时,要充分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灵活性、合理性,努力争取各方利益最大化,实现“双赢”。
  “过去,我们律师从事司法工作更多是对客户负责。如今,在维护债权人权益,对企业和法人进行打击处理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维持其正常生产经营,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崔冠军向记者介绍。
 加强联动 形成合力
  “各级政法机关要在充分发挥职能、密切配合协作的基础上,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沟通,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韩国祥说,要加强与经济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会商、情况通报等制度,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形成整体合力。
  此外,《意见》还要求政法机关要通过走访、座谈、跟踪服务、代办事项等方式,与有关企业和项目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广泛听取企业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企业在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有效性。
  今年以来,淄博市政法机关曾先后制定了政法机关支持环保工作、服务和保障新型城镇化发展等一系列指导性意见,组织了“五进两服务”、“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等一系列法律服务活动,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网上打假等一系列打击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据初步统计,淄博市政法机关侦破、移送、审理的经济类案件总数近2万件,涉案总价值近10亿元,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
  “此次淄博市政法机关出台《意见》,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无疑让我们在淄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也有利于他们体会到企业在案件诉讼中的迫切需求。”山东太公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亚林说。
  “淄博市委政法委将把各级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情况作为政法综治维稳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季度一调度、一通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韩国祥说,淄博市各级政法机关也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

原标题: “政法12条”为淄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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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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