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家银行利率上浮20% 潍坊银行疑触监管红线

2014-11-25 10:47:00来源:经济导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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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隔28个月之后,21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经济导报记者采访发现,齐鲁银行、青岛银行等山东本土商业银行迅速做出反应,将存款利率一浮到顶。

  在时隔28个月之后,21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

  与此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扩大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经济导报记者采访发现,齐鲁银行、青岛银行等山东本土商业银行迅速做出反应,将存款利率一浮到顶。而国有行上浮力度则明显较弱,上浮仅10%左右。

  “差别化的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市场占有率和抗风险能力等多重因素的博弈。”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认为,本次降息透露出我国货币政策走向宽松的重要信号,也将直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

  多家银行利率一浮到顶

  央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市场关注。导报记者注意到,时隔不到一个小时,山东本土商业银行青岛银行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存款利率一浮到顶,上限调整至1.2倍,成为山东青岛第一家宣布存款利率上浮的商业银行。

  很快,导报记者获悉齐鲁银行也宣布,储蓄存款全部执行上浮20%。此外,莱商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恒丰银行等银行也迅速作出储蓄存款利率全部上浮20%的举措。

  相比之下,国有银行存款利率的上浮力度明显较弱。国有银行中,工、中、建、交四大银行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调整为3%;农业银行存款利率最高,其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25%。业内人士表示,“商业银行利率一浮到顶的做法主要是为了吸收存款,更有力地抢占市场。反之,国有银行对资金的需求一直比较平稳,其资金来源渠道也更为广泛,对上浮利率的热情也就不会太高。”

  22日导报记者采访发现,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浙商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济南分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3%;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兴业银行、天津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025%,上浮幅度显现出强弱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从山东本土商业银行范围来看,亦有银行仍未作出利率调整。23日,导报记者在潍坊银行官方网站查询发现,或许是反映迟缓,或者网页更新问题,其依然执行自2012年7月6日央行下调利率以来的政策。三个月、半年、一年、三年期的执行利率分别2.86%、3.08%、3.3%、4.675%。不可忽视的是,按照央行下调后的基准利率,以及20%的上浮上限来计算,潍坊银行三个月、半年期存款利率均已超过央行的上浮限制。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存款利率上限终会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而取消,但目前央行界定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是法定要求,是根据当前金融市场的现状而制定的硬性规定,银行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而违规,都有悖金融市场安全,触犯金融市场监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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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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