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改革要体现为结果公平

2015-01-19 09:50: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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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 张海英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按工资总额的8%缴纳,这一比例与企业职工一致,同时个人还需缴纳4%的职业年金。(1月15日《人民日报》)
  《决定》发布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都需要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养老金,而且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也一样,也就是说,这个《决定》让养老金双轨制真正“并轨”了。如果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还有什么不同,区别大概就在待遇方面。《决定》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即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将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养老保障的一种补充。
  但根据2004年施行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属于“自愿建立”。正因为如此,去年3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只有6100多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主要是国企),而当时全国注册登记的实有企业数量已经达到1500多万户。可见,绝大多数企业职工没有企业年金来保障。
  因此,还应该修订《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都为其工作人员建立年金制度,只有这样,养老金改革才能实现制度公平与结果公平。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改革已经迈出最重要的一步,接下来则需要改革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即规定所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现在的问题是,“五险一金”已经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假如强制所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很多中小企业会不堪重负。但如果不强制企业建立年金制度,那么,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之间的养老待遇鸿沟还会继续存在,养老不公还会延续。
  笔者以为,强制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前提是给企业真正减负,一方面是把社保缴费率降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另一方面是给企业减税,当企业负担真正减轻,就有能力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所以,养老金改革需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一手推进企业养老金改革。
  根据此前的报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与“五个同步”,考虑非常周到,可确保这一改革顺利推进。笔者建议,还应该对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周密设计,包括强制建立企业年金、降低社保缴费率、减税减费等方面,让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共享改革成果。
  最后再回到《决定》,要想让《决定》落地还需要完善的制度支撑和资金保障,可以说,资金保障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决定》的落实效果。无论是单位缴纳的部分,还是给基层公务员涨工资,都需要资金投入。但《决定》只是指出,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显然,配套制度还应该明确钱从哪儿来,如何保障资金投入等。

原标题:养老保险改革要体现为结果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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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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