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两孩"何时水到渠成?
怎样评估人口新政的实施效果,放开“普遍两孩”还有多远?
怎样评估人口新政的实施效果,放开“普遍两孩”还有多远?
今年哪儿的红包数量最多?谁发的红包金额最大?
他们的职责不只是查账,更是反腐尖兵、国家经济安全卫士。
邀您记录春节回家路上的所见所闻,诉说无法回家过年的乡愁。
该人士认为,中国蒜农对韩国COT的检查方式不够了解,使得他们处理大蒜的方式不够妥当,造成了韩国农管所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小猫腻” 蒜商宋家才私下猜测,这次大蒜被退回是韩国方面并不缺少大蒜而造成的。
中韩自贸协议正在推进,自由贸易协定(FTA)是大趋势。事实上,作为贸易大国,出现一些贸易摩擦也很正常,关键在于怎么妥善地解决
◆导报记者 戴岳 兰陵报道
2月7日,距农历春节仅有11天。在36岁的临沂市兰陵县蒜农王连全家中,债主们的到来使得持续多日的中韩贸易“退蒜风波”持续发酵。
王连全6岁的儿子早晨一醒来,便拉着王连全的胳膊问:“爸爸,我们的蒜拉回来了吗?”
“当时我实在没有能力和财力把我组织的600吨大蒜返送回国了。蒜储藏费用和运费就需260万元,这笔钱是由我的外贸代理公司处理的。如果回到国内,大蒜不能在保质期内迅速卖出,就还不上当初组织大蒜时向亲戚朋友、合作社借的款。”王连全告诉经济导报记者。
6日,山东省商务厅外贸处一名张姓负责人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省商务厅已经介入,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目前,相关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已全部退回,退运的大蒜也正在组织内销。韩方称第三方传达有误
对于大蒜被韩国“退货”的原因,王连全一直耿耿于怀。“韩国农管所说我们的大蒜 ‘重缺点大蒜超标’。但什么是重缺点?解释和检验都由韩方说了算,我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说。
作为此次贸易的代理公司,韩国大农农产对于韩国农管所质量检验不合格这一点,也感到非常意外。韩国大农农产的独孤女士告诉导报记者,这是他们代理的货物第一次被韩国农管所“退货”。那么,遭遇“退货”的大蒜质量究竟是否过关,独孤女士委婉地表示:“这些问题我们没有资格回答。”
导报记者辗转多方了解到,韩国方面认为造成此次大蒜“退货”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第三方沟通传达上出现了问题。韩国国防部政策研究相关人士表示,第一次质量检查是由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在中国国内进行的。该公社当时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只对基本食品状态和标签进行了检查,对于食品安全方面并没有做详细建议检查。去年12月中旬,大蒜运往韩国后,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对大蒜进行动植物检疫合格,韩国农管所检验中国大蒜使用一氧化碳熏蒸消毒(COT)不符合韩国标准。
该人士认为,中国蒜农对韩国COT的检查方式不够了解,使得他们处理大蒜的方式不够妥当,造成了韩国农管所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
王连全向导报记者展示,他拿到的标书中对货物返送的前提是这样定义的:到港后,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检测不合格,含放射线照射物质时,需返送,返送费用由供货方承担。“现在,韩国方面返送的理由是韩国农管所质量检验不合格,重缺点大蒜超标。”他说。
对此,上述相关人士表示,这次韩国处理的程序上是没有问题的,重点在于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的委托人对招标中出口商和生产商的通知和说明是不妥当的。韩国对食品安全方面要求十分严格,不存在讨价还价的可能,退回是惟一的解决办法。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导报特约评论员白明表示,虽然韩国此次退货行为在合同上是有所依据的,但韩国方面有责任挑选优质检验机构委托检验。“韩国在检验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合同上要求发货前检验,那么韩方应委托优质的检验机构来做检验工作,并应与该检验机构约定,明确若该检验机构最终检验结果不被韩方认可,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小猫腻”
蒜商宋家才私下猜测,这次大蒜被退回是韩国方面并不缺少大蒜而造成的。
“韩国今年大蒜丰收,他们或是基于完成对中国贸易顺差的考虑,而作出‘退货’的反常举动。2013年韩国并没有进口中国大蒜,2014年若不进口中国大蒜,无法兑现中韩贸易往来。”王连全说,“我们要求韩方赔偿我们近1000万元的损失。”
针对兰陵县涉事蒜农蒜商的这种说法,白明表示:“这只是一种猜测,并没有明确的依据。另外,韩国进口大蒜属于商业行为,不存在强制进口的情况。”
熟知韩国辣椒出口贸易的李飞告诉导报记者,在实际外贸交易中,确实有一些“小猫腻”,卖方发货后买方能否顺利收货有很多不可控因素。“就辣椒贸易来说,不懂该行当的人,轻易‘下水’是很容易受挫的。”李飞表示,在青岛黄岛区有不少专门的辣椒贸易代理公司,他们与韩国方面关系较为紧密。想要做辣椒出口生意,除非是大公司直接接收韩国方面订单,否则绝大多数需要通过相关代理公司才能顺利完成生意。
“这是心照不宣的事情,虽然通过代理公司会损失一部分利润,但若不通过代理公司,就会滋生卖方毁约,并以种种借口退运的风波。”李飞说。迷雾重重
兰陵县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经过与维权律师的沟通,涉及此事的十几名蒜农已准备起诉发货前对2200吨大蒜进行检验的韩国官方质检机构——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
“在初步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应该先考虑根据合同约定申请国际贸易仲裁。”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曲建波对导报记者表示。
白明认为,国际贸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等特点,所以在进行对外贸易时,一定要注意标书的完整性,并根据标书的要求对质量严格把关。“国际贸易中的合同一定要‘吃透’,农民涉水国际贸易确实是好事,但其受制于视野小和国际贸易知识欠缺,需要找寻专业公司进行运作。山东是中韩、中日农产品贸易大省,过去在很大程度上说贸易往来比较顺利,但这并不代表贸易合同中没有不利方面,只是过去韩方没有过分挑剔、没有使用该不利条款或者农产品质量无大问题。”他说。
“目前,中韩自贸协议正在推进,自由贸易协定(FTA)是大趋势。事实上,作为贸易大国,出现一些贸易摩擦也很正常,关键在于怎么妥善地解决。”白明说,细化FTA各项条款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避免贸易摩擦的方法。
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6日发布的公告中得知,省商务厅已致电我驻韩国大使馆经商参处,向商务部有关司局及山东检验检疫局发函,向韩国驻青岛总领馆发出照会,请相关部门单位协助解决这场风波。这场跨国贸易风波终将走向何处,以何种方式化解,至今还是迷雾重重。而令兰陵县涉事蒜农深感煎熬的是,原本充满希望的出口贸易转眼变为“退货”风险,这笔巨额损失最终是否能够挽回?该由谁来承担?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李飞”系化名)
原标题:退蒜风波“水深几许”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