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排114亿元用于老龄事业投入保障

2015-03-23 09:24:00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作者:刘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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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老龄办获悉,今年山东省财政共安排老年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14亿元,进一步加大财力投入,建立老龄事业投入保障体系。山东还建立了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为“三无”、低保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22日电(记者刘宝森)记者从山东省老龄办获悉,今年山东省财政共安排老年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14亿元,进一步加大财力投入,建立老龄事业投入保障体系。

  据了解,这些专项资金将用于补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发放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为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护理补贴等。同时,山东将积极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2014年,山东省级拨付补助资金65.6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在省级确立的百岁以上老人和80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基础上,全省实现市级层面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此外,山东还建立了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为“三无”、低保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山东省要求,各地要不断加大对老龄事业的财力投入,有条件的市要积极推动建立80周岁以上普惠型高龄津贴和特困老年人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发放标准,使更多老年人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山东人口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自从1994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到2014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800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8%,是全国第一老年人口大省。(完)

原标题:山东安排114亿元用于老龄事业投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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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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