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亿元合同高管要收3%好处费

2015-05-14 09:02: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

  中央纪委网站近日陆续公布了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13家单位的整改情况。在中国石化、神华集团、华电集团的通报中,领导干部腐败、关联交易牟利、国有资产流失等成为突出问题。
  专项巡视中,众多“油老虎”“电老虎”“煤老虎”落马引发关注。记者调查发现,上至年薪百万的董事会高管,下到基层销售负责人,能源国企的腐败态势严峻:动辄数亿元的招标合同中,一些高管竟然要收3%的好处费;一座座年营收上千万元的加油站,成为相关人员的生财工具。
  根据国资委和上市公司披露,2014年度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1万亿元。同期仅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桶油”营收就达5.36万亿元,占比超过20%。然而,4月末起集中公布的巡视整改情况显示,油、电、煤等央企“能源腐败”问题严重。
  中石化党组在巡视整改通报中披露,仅从2014年12月以来,中石化全系统已有36人受纪律处分,7人被刑事处理,19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共有134名中石化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在系统内从业,已明确对此开展清理。
  全球最大煤炭企业神华集团在通报中披露,目前已给予20名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对32名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另有4名评审专家因违反招投标规定,被取消资格。华电集团党组也通报称,仅在4月份,已对3家单位负责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从巡视报告来看,庞大的海外资产、并购招标和原料采购是能源国企贪腐的高发区。”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说。
  记者还发现,部分国企高管年薪百万元仍谋取“巨额私利”。例如,上市公司中国神华披露的年报显示,曾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华泽桥早在2011年就已申请辞职,在退休前一年,其领取的薪酬达108万元。然而,纪检监察部门查明,华泽桥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均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谋取巨额私利。
  据统计,本轮巡视期间,被调查的央企总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管超过20名。在能源领域,既有中石油原总经理廖永远、中石化原总经理王天普先后被查,也有中海油原副总经理吴振芳等已退休高管落马。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多家能源国企高管在本轮巡视中集中落马,反映出决策权集中度过高,自由裁量度过大的问题。
  “垄断性能源企业掌控了上游基础资源,在产品销售、物资招标过程中,存在寻租空间。”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说。
  年报及官网信息显示,截至2014年末,中石油下属加油站达2万余家,中石化品牌加油站总数超过3万家。知情人士透露,庞大的成品油销售网络,是腐败的高发地。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新疆分公司多名高管均因“加油站腐败”落马。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原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张文艳,在公司收购加油站的过程中多次收受贿赂超过150万元;原分公司总经理罗文辉在收购多家加油站过程中,受贿87万元。
  一些小小的国有油企加油站的站长,把掌握的油变成了自己牟利的工具。据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查明,原中石化湖南永州石油分公司芝山加油站站长陈某,与负责出厂运输的油罐车公司司机勾结,多次篡改电子账表、伪造单据,通过隐瞒加油站真实油量偷卖“私油”获利。
  在电力领域,在招标采购中收取好处费已成“潜规则”。曾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工作部管理人员的王庆东,一度掌握了一省电力物资招标的管辖权。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在帮助某公司斩获共计1.49亿元的国企招标合同之后,王庆东从中获得中标金额3%的“好处费”;而在帮助重庆宇邦线缆有限公司获得国网公司订单的过程中,王庆东的“好处费”提成比例更是达到3.5%。
(据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原标题:上亿元合同高管要收3%好处费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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