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打击“网络售假” “微商”将被纳入监管

2016-03-17 09:43: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在今年3.15打假过程中,“网络售假”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6日,山东省工商局如何监管“网络售假”问题做了解读,并明确表态,“假冒伪劣商品是大家所痛恨的,工商部门作为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部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微商”如何管?将被纳入工商部门监管范围

  微商现在发展很快,利用微信在朋友圈销售的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发生纠纷时,消费者感到维权比较困难。对此,工商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

  “网上经营行为是网下经营行为向网络领域的延伸,现有法律法规同样适应于网上,对微商的监管仍有法可依。”山东省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介绍,虽然利用微信销售商品,销售主体难以发现,但并不是找不到,利用微信平台、物流信息等途径同样能够找到经营主体和违法行为。比如,山东淄博市工商部门就依据物流发货信息,“按图索骥”查找到了当事人;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就通过腾讯公司,提取到了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和违法证据。

  下一步,山东省工商局按照“以网管网”的思路,将微商纳入监管范围,采取多种渠道,发现违法线索,加大对微商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垂直电商如何管?将加大行政指导约谈力度

  网络交易正向平台化发展,出现了淘宝、京东、1号店等全品类平台,也出现了蜜芽宝贝、聚美优品等垂直电商平台。那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对平台进行监管,才能保障消费者面对众多的电商平台放心地购物?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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