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政务服务规程》 修订 程序精简效率更高

2016-05-24 09:37:00来源:舜网-济南时报作者:

  23日上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规程》实施工作会议召开,通报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规程》修订情况,对规程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据悉,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对政务服务流程进行再造,力求打造聚集正能量、提供加速度的政务运转流程,使政务服务更加优质、便捷、高效。

  市政府秘书长李胜利指出,流程再造是市政府办公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需要,是市政府办公厅规范程序、完善制度的需要,也是市政府办公厅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需要。此次流程再造,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务实高效,不仅明确了政务服务工作的程序和时限,而且规定了标准要求和保障措施。

  市政府办公厅如何对政务服务流程进行再造?在文件处理方面,过去,上报给市政府领导的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附笺直送市政府领导,缺少把关环节,容易造成诸如企业本应向主管部门申报的文件越级上报市政府。在此次修订时,改革为秘书二处“一口受理”并提出文件处理意见,办公厅主任提出拟办意见,防止越级来文进入领导签批环节,方便领导阅批;市领导签批的文件,由原来政务处室送回秘书二处,再由秘书二处转办,改革为相关政务处室直接转办并督办,减少了中间环节,加大日常督查。

  在会签机制上,由过去部门组织文件会签,改革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副秘书长(厅副主任)组织会签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政务处室履行行文程序。而且特别作出规定,会上无异议、纪要未突破的不再组织会签。另外,在发文时限方面,过去,发文时限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部门提供的基础材料质量不高、会签机制不畅,有些文件在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难以完成。此次流程再造,将过去基础材料由部门提供改革为政务处室把关后提供,同时完善会签机制,在此基础上将审修时限压缩为3个工作日。

  在此次流程再造中,政务督查由原来主要依靠市政府督查室督查督办,调整为建立完善大督查机制,根据领导、基层和群众需求,编制由市政府督查室实施的综合督查和政务处室实施的日常督查流程。明确政务处室承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专题会议确定事项等的专项督查。主动与市委督查室交流沟通,确保市委领导重要批示指示事项尽快有效落实。

  在监督落实方面,此次流程再造明确了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部门为监督主体,从体制机制上保障政务服务规程落到实处。实行台账登记制,清晰记载文稿流转、事项交接等关键性节点的交接人、交接时间并立档留存,便于分清责任、事后分析和持续改进;实行日常考评和年终总评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处室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时效问责制,对规定时间未办结的由办公厅纪检监察部门追责。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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